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兩者互不隸屬,從字面上和現實上看起來好像是正確的,但是
實際上是落入了對思考的陷阱。
一直以來,兩邊在法理上都是互相隸屬的。比如憲法第四條的固有疆域是什麼?這在兩岸
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可以知道,「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有人會問我們和日韓也互不隸屬,就和我們和中國在現實上一樣啊?舉一個簡單例子,我
們去日韓拿護照就可以,日韓人來台也是。但是我們去中國拿護照就行不通了,必須要有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中國人入台灣也必須要有「中華民國臺灣地
區入出境許可證」,簡稱入台證。
所以,中台兩邊互不隸屬是必須先有前提的,要說明是何種情況下互不隸屬,當然這也和
中華民國對其他國家的關係複雜的多。
大guy4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