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耶
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40條-2規定
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及罷免活動時間,自上午七時起至下午十
時止
根據這篇新聞你6點就開始了,我不知道中央選委會在幹嘛,3Q不是奉公守法嗎?
還是我搞錯,罷免的人七點才能活動,被罷免的人沒有限制?這法律好妙哦
https://bit.ly/3v57WnI
又,你剩10天要花100小時在選區散步,等於每天10小時,一天不能超過15小時,不然你又
違反選罷法了
你10天都不在立法院是嗎?我可以確定你10天之前就開始反罷免活動了耶
你不是出席率質詢率很高嗎?
真心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