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公視
2.記者署名:王柔婷 孟昭權
3.完整新聞標題:討論男學生化妝束髮遭錄音 3名醫專職員遭控涉歧視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路竹一間醫護專科學校遭學生指控,3名職員在辦公室討論一名化妝、綁頭髮的男學
生,言語涉及歧視。在旁目擊的同學將錄音放上社團,學校證實此事發生在9月27日,職
員相當後悔,已親自向當事人道歉獲得原諒。校方表示職員將參加性平教育課程,這次的
行為也列入年終考評,恐影響年終。
下課鐘聲響、同學們步出教室,一間位於高雄路竹醫護專科學校,有學生於9月27日錄下3
名職員在辦公室討論一名男同學的打扮,因言詞涉及歧視,同學將對話過程PO上網路。
3名職員的對話內容包括「他這麼明顯,家裡的長輩怎麼可能不知道」、「太明顯了,可
能綁頭髮吧」、「感覺他是有化妝耶」與「我覺得是他整個散發出來的感覺」等。
學校發言人蔡金仁表示,「針對不足的部份,以後我們會繼續加強。」目前也已經安排3
位職員參加學校輔導中心的性別意識課程。
我們現在請學校輔導中心
學生替男同學抱不平,指控職員性別歧視,學校證實有此事,職員事後相當後悔也承認失
當,已向男同學道歉。該名同學表示沒有感覺不舒服,也不會申訴,全案不會到性平會階
段,但職員考績將受影響。
一名學生表示,學校職員此舉不恰當,就算他們私底有討論,也不應該在公共場合這樣講
。另一名學生表示,自己會化妝,不過沒有覺得被嘲笑,「我們學校是一個蠻多元的學校
。」
校內不少學生看過該文章,有人覺得失當、有人沒感覺,但樹德科技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
師張乃千認為,這突顯學校對性平的忽視及不足。
張乃千表示,這突顯出校園忽視且並未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建議學校應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尊重所有身分與性別,因為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選擇。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9047
6.備註:
中華民國刑法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
部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