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看不懂台灣現在怎麼變這鳥樣
之前太魯閣事件
真的有人覺得交通部長管得到台鐵局的一個工程案?
那種工程案最多最多上簽到局長就決行了啦
而且明明是外包商的錯 也要怪政府???
監督責任又到底是三小?
政府要派人在那24小時站崗?
有人站崗工程車就不會滑落???
還有城中城
有消防安檢又怎樣?
消防安檢沒過啦
裡面的人就是這我家 我沒錢改善缺失
那你要政府怎樣?
不會又要拿納稅錢幫他們改善吧? 你願意? 我可不願意
還是你們覺得40年以上屋子要強制拆除?
拆除費用誰出? 原本的居民要住哪?
拆了南鐵那些抗議的廢物會不會又出來叫?
台灣何時變得這麼民粹?
發生事情動不動叫人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