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之銘言:
: 這次城中城的火災燒死很多人,也燒出很多問題,比方說弱勢者經濟能力不佳,
: 只能選擇去低租沒有保障且不一定合法的地方來住,而且這些地方
: 不是老舊就是住戶分子複雜,環境髒亂,且安檢可能不符,沒事就都沒事,
: 一有事要嘛不是火災,要嘛就是樓塌,再不然就是被鄰居傷害之類...
: 而且因為住家火災死亡的人,多半是經濟能力低下者,在租屋權益難以保障下,
: 政府是不是該認真加緊腳步多蓋廉租社宅了?
首先定義何謂經濟能力低下
領46K租房子但為了省房租住500元
3000元或6000元房子
是否也要入住廉租宅
這樣很多人都符合,但來的及蓋嗎
政府沒錢了,
主要是房價政策問題沒解決
不然一直蓋廉租宅,沒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