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藉口借錢卻不還,構成詐欺罪嗎

作者: XDGC (ID說明一切)   2021-10-17 19:52:25
前言:詐欺取財罪屬定式犯罪,需滿足四個要件,缺一不可
1.行為人施用詐術
2.使人陷於錯誤
3.使人交付財物
4.受有損害
今天假設朋友A,被甲盜用通訊軟體帳號,甲利用A的身分向我借錢,我誤以為甲是A,就
將錢借給了甲,最後當然要不回錢,這種情況下,甲構成詐欺取財罪嗎?
另外一個問題,同樣是借錢
朋友某乙找藉口跟我借錢,某乙一開始就打定主意借了不還,但是這是某乙的主觀想法,
外人無從得知,我相信乙借錢的理由,將錢借給了乙,最後跟乙討要債務卻拿不回來,這
樣乙還構成詐欺取財罪嗎?
我記得30年前,大約民國80年代初,那時候很多金光黨,會有那種按門鈴說自己很可憐很
窮的人來要錢,這種會算是詐欺嗎?通常報警後,警察會對金光黨做什麼樣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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