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 男友不只一次去嫖妓 去約砲買春
她家人也知了 分了
過了7年 卻現在還在一起
另一個朋友,男友失業 三天兩頭找她過夜
有天她自己嘴賤惹毛那男的
男的把鋁窗折壞
她跑去人家家被男生過肩摔 還像拖垃圾一樣丟去門口
結果
現在還是在一起 插插哼哼
它們自己是女人,卻連臉都不要 能怎麼辦?還敢拿女權出來嘴嗎?
現在這新聞,人死了 遺憾!但2年多時間,一直可以逃
但,為何不?
知道自拍受傷照卻不跑去警察局,後來今天跑出的求救訊息也假的
因為真實訊息只有「修哥又打我了」
怎麼可以跟一個她自認為很愛的男人,帶著滿身瘀青,在汽車旅館住7天,2個保險套 就
被這22歲女乳臭未乾的弟弟說是性奴??
今天的她,因為她22歲,只因為她符合社會的瘦叫作正
所以同情她,才叫合理?
講實話,年紀那麼輕,就從事八大行業 是會多清純?
還把介入人家家庭合理化
越看她的自拍照越認為她自戀到極限
而新聞說她找男友的臉書文 也不是她寫的
到底媒體為何把她寫的清高?無辜?
一切真的是自找
如果被揍時就報警 陳修將還能那麼有愛的去太魯閣現場去免費修那堆遺體嗎?
她人會活活被弄死嗎?
這女生家人根本也是連帶殺人
如果跟姐姐感情那麼好 怎樣不早點揭發?讓他當時就跌谷底嘛
現在除了嘴上講要他死刑 心裡也在想要多少錢吧?
為了每個月拿3萬 可以住在套房給人打, 除了蠢 還能怎麼形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