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像這酒駕的 關出來沒多久就又酒駕
要不是剛好被抓 哪天出事被他撞的就是你我
結果呢?
跟交通違規一樣
不修法 加重刑責
還更限制民眾檢舉的制度
然後一個換臉
就讓總統7pupu說要修法 嚴懲假消息
換臉跟假消息的關係是什麼我不想知道
但死更多人的違停 酒駕 公安意外 消防法規的漏洞等
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實際的作為」
就連三年前的普悠馬翻車事件 到現在也沒有改善
請問我們的民意代表是為民喉舌的?
還是為黨為私人謀利的呢?
這些人 每月領高薪 福利滿滿
結果做的都不是符合公眾利益的事
結果我講個民意代表都不應該坐商務艙
就有人說我仇富?
首先 如果為民服務 當然可以享有這些福利
但 事實上 有嗎?
作秀 黨意 私人利益 ……..等等
都是這些年來 因爲你們的漠視而死的人
你們都是這些事件的共犯而已
懂嗎 你們都是共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