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法官偷看女法官電腦!驚見鹹濕照檢舉她

作者: lancelot123 (lancer)   2021-10-22 01:21:16
※ 引述《moneybuy ()》之銘言:
: 蔡表示,於是他點開女法官電腦檢視LINE對話,又看見「謝謝老婆對我好」、「我希望我
: 可以讓妳跟我一樣快樂」等訊息,更勁爆的是,蔡還看見男性友人貼了一張他與女法官裸
: 身露出隱私部位的親密照,震驚之餘決定翻拍這些對話跟照片,列印給當時的桃園地院院
: 長邱瑞祥看,請邱調查女法官是否亂搞婚外情。
: 邱院長隨即約談女法官,並把列印出來的LINE對話及親密照攤給她看,女法官解釋說她與
: 那名男子都已離婚,2人是單身交往狀態,但邱院長把行政調查結果告訴蔡政佑之後,蔡
: 仍存疑,同年6月17日又趁辦公室四下無人,再次點開女法官電腦,偷拍她跟那個男的對
: 話記錄,而且一口氣翻拍21張照片。
: 但蔡政佑沒料到女法官被院長約談後,決定揪出是誰侵入她的電腦,於是在座位旁裝了針
: 孔,果然錄到蔡男猛滑滑鼠偷看電腦內容的犯行,怒告他觸犯妨害秘密罪。
: 桃園地院今年4月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談話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以及竊錄他人非公開
: 談話罪,2罪合併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蔡上訴後,由高等法院審理,上月開庭時
: ,蔡向女法官道歉稱願受刑罰減輕她的痛苦,但女法官不願原諒他,泣訴:「我真想殺死
: 那天忘了關電腦的自己。」並希望高院重判蔡政佑,不要讓他緩刑。
: 蔡政佑日前已遭停職,懲戒案由職務法庭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 台男???
其實男法官第二次偷看時只用看的,不要用手機翻拍,就可能變無罪了
刑法315-1第一項,如果單純用看的不該當構成要件
至於用滑鼠點開無密碼的電腦螢幕保護程式,是操作電腦的必要手段,不算利用工具窺視
男法官只是想確認真偽的話,第二次偷看還翻拍不知道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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