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撞爛1688萬超跑判賠「8萬8」 車主怒轟: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21-10-22 08:57:27
※ 引述《orzzz (高雄是個好地方)》之銘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將風險置於絕大多數無關的普通人身上我很難苟同符合公平正義
: 不錯啊,談公平公義很好,只是有個問題...
: 請問怎麼那麼剛好,只有豪車相關事件才跳出來談這些?
: 新聞:誤踩油門!她開車撞切仔麵攤 油鍋噴灑害正妹全身40%燙傷…法官判賠3433萬
: 這個就更厲害了,金額超高,此新聞當年也出現在八卦板,說好的"不讓小錯毀人一生"呢?請問你各位賠償上限支持者那時候在幹嘛?
: 注意,本魯這裡不是說被燙傷的受害者收到的賠償金有上限
: 而是肇事者賠償有上限,不足的部分應由麵店負責賠償。
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給付逾新臺幣貳仟陸佰參拾壹萬柒仟陸佰玖拾元本息部分,及該部分
假執行之宣告,暨訴訟費用之裁判(除確定部分外)均廢棄。
被上訴人主張:伊於民國106年12月8日晚間至臺北市○○區○○路000號之「老街切仔麵
店」(下稱系爭麵店)用餐,於同日20時6分許,上訴人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自用小客車
(下稱系爭汽車)自同路段芝山捷運站汽車停車場駛出時,應注意汽車前後左右方有無障
礙或車輛行人,且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且依當時情狀並無不能注意
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將油門誤為煞車而重踩壓,致系爭汽車失控加速衝撞系爭麵店
及店內油鍋、煮麵臺等設備,伊因而遭滾燙油水潑灑(下稱系爭事故),致受有全身多處
2至3度燒燙傷佔體表面積40%併左上肢腔室症候群之重傷害
沒有你說的3433萬,也沒麵店出錢賠的部分
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沒另提到麵店,有的話請你找出來
: 因為,是店家把鍋爐桌椅放在馬路騎樓,他賺錢,我們各位用路人承擔風險
: 這種行徑,不就是你各位很不爽的事情嗎?
: 然後說到麵攤,請大家看一張圖,各位立馬能體會本魯前述的"捉大放小"概念:
: https://i.imgur.com/FEFqOiw.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