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很好奇全世界各大民主國家,
有沒有像台灣一樣愛罷免誰就罷免誰的。
罷免不過就修法修到罷給他過,
自己人被罷免就說罷免制度很爛要修正。
當初罷免蔡正元失敗的時候說罷免門檻太高
自己把他修法玩壞罷到自己人又說罷免門檻太低
欸不是啊,我們全民納稅給錢讓國家四年選舉一次
選民自己亂選就可以不用對自己的選票負責想罷免就罷免欸
罷免之後還要補選是不是又是花納稅人的錢
高雄人自己投出一個韓國瑜自己不去負責
台中第二選區的人自己投出一個陳柏惟不自己負責
全民要幫這些朝三暮四的選區埋單
還是其實我邏輯不好,選民其實不用為自己投過的票負責!?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