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姨讓你不用努力!富婆倒貼鮮肉房仲 被

作者: Chun16 (無敵小雞)   2021-10-24 15:52:27
桃園一名20多歲女房仲幫一名50多歲男客戶賣了2間房子後,兩人搞起曖昧,這名多金熟男闊氣贊助他8萬元買車,還送他床跟被子、衣服,但幾個月後該女卻告他性騷擾並求償50萬元,指稱熟男「年紀比我爸還大」,卻傳送「晚上我就是你的男人」等訊息,還坐她大腿上強吻、摸她胸部,但法官依據對話記錄,認為女房仲同意接受熟男的愛,2人確曾交往4個月,相關言行不構成性騷擾,判熟男免賠。
女房仲提告指稱,2019年10月間,這名熟男客戶傳LINE:「什麼時候你會睡在我身邊。」、「白天我不用你陪,只要晚上,我就是你的男人。」後來有天到熟男家,他突然坐她大腿上強吻1至2秒,還伸手摸她胸部,嚇到立刻推開他。
同年12月,熟男又傳訊:「你這個臭尼姑,能不能人道還是問題,約你上床是看得起你,
不要臉的是你,還威脅我。」
女房仲告訴法官,他把熟男當成長輩,但這些性騷擾訊息和強吻等行為讓身為晚輩的他精
神痛苦不已,導致工作業績、獎金減少,因此要求熟男賠償50萬元。
對於女房仲說她「年紀比我爸還大」卻性騷擾,熟男出庭堅稱他與女房仲曾經交往,彼此
互相喜歡,才會傳送「我是你的男人」等訊息,但絕無「坐大腿、強吻或摸胸」,至於「
約你上床是看得起你」,熟男解釋說當時2人吵架才會傳這種氣話,根本沒有性騷擾的意
思。
由於女的說男的性騷擾、男的說女的是情人,雙方各說各話,法官進一步勘驗2人對話記
錄,發現2019年8月熟男傳訊:「多匯了8萬給你買車。」、女房仲回:「怎麼那麼好,謝
主隆恩。」熟男又傳:「你欠我更多的感情債。」女方回他:「壓力很大。」
同年10月,熟男傳訊:「請你用平常心接受我的愛。」女房仲沒拒絕,回覆一個字:「好
。」12月間,女房仲抱怨熟男:「妳答應要照顧我結果又做不到,也是騙我。」熟男回他
「我對你不好嗎?給你錢,房子也虧錢賣你,給你買床,買被子,買衣服,一切的一切
,有誰比我對你好,你還要用騙的。」
法官認為熟男贈與8萬元給女房仲買車,又送他床、被子及衣物,女方曾向表示對於積欠
更多感情債,感到壓力很大、願意以平常心接受男方的愛,另曾抱怨男方答應要照顧他卻
沒做到,可見雙方不只是屋主與仲介、長輩與晚輩的互動,男女感情關係至少持續4個月
,而熟男傳送的訊息有些是表示親密或要求關係更進一步,有些是雙方起爭執時的話語,
而且房仲無法證明被強吻、摸胸,因此一審認定熟男沒有性騷擾,判他免賠。可上訴。
另外,女房仲控告熟男性騷擾的刑事部分,檢方也認為事證不足,先前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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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立法以後類似性騷擾案件
一式兩份 或是隱匿性別資訊才能真正落實男女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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