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胡瑞玲
3.完整新聞標題:女搭捷運手機收到AirDrop傳檔照 打開竟是男性下體照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10-25 12:42 聯合報 /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有一位用蘋果手機的女子搭乘捷運時,接收到一個AirDrop檔案,打開後竟看到一張男子
下體照片,懷疑遭車廂內對面在滑手機的男子性騷擾報警抓人。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提
醒,上述行為恐違反散布猥褻物品罪及性騷擾防治法,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及10萬元罰
鍰。
AirDrop是蘋果系統專屬應用程式,手機或筆電可同時開啟藍芽及Wifi時互傳資料。一名
女性乘客在今年7月6日搭乘捷運新蘆線列車時,手機接收到一則AirDrop檔案,打開後竟
是一張男子下體照片,懷疑是遭對面一名正在滑手機的陳男性騷擾。
對方見她發現隨即匆忙下車離開,捷警接獲報案後,調閱相關影像比對、過濾,將陳男依
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大安警分局處理。
捷警表示,近年來捷運上發現有民眾試圖對不特定的iPhone使用者,以AirDrop功能發送
標題「防疫小常識」等郵件,傳送猥褻圖片試圖性騷他人,此類屬於新型態犯罪手法,又
稱「數位無線匿名傳輸圖文資訊性騷擾」。
嫌犯在狹隘空間、人潮擁擠場域,透過智慧行手機AirDrop功能,隨機對鄰近民眾傳送猥
褻圖文、影音,傳送者已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及性騷擾防治法。
捷警呼籲,民眾搭乘捷運時,可將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內的AirDrop設定勾選「只限聯
絡人」,若發現陌生訊息透過藍芽傳遞,可拒接收,皆少被騷擾機會。
若遇數位無線匿名傳輸圖文資訊性騷擾,可先記下周邊環境、人物,並記錄接收檔案時間
、車廂編號或車次班好等,並將接收畫面截圖存證漏,即刻空知站務人員獲警方查緝偵辦
。
另外,捷警也提醒,使用AirDrop或藍芽功能隨機傳送不雅照,並設定附近周遭民眾可接
收的行為,已涉違反散布猥褻物品罪及性騷擾防治法,依法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及10萬
元罰鍰,若傳送未成年猥褻照,恐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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