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魔人狂檢舉警方累翻 警送勸導書竟稱遭查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21-10-25 14:57:21
※ 引述《callmeanswer (80摳)》之銘言:
: 留下正確聯絡資料,否則若無具體事證,本局將「不予處理」
: 都不處理了 警察怎麼疲於奔命?????
: 還是桃園規定跟其他縣市不同?????
: 或是桃園只要有人報案警察都會出動????
1. 實務上 110報案是不需要留個資的
只需要告知什麼地點發生什麼事 110就會轉知當地勤務處所派員前往
所以該位檢舉人士就是利用這點
故意使用110簡訊報案 而不是網路報案或檢舉(因為網路報案/檢舉要留個資)
2. 匿名檢舉交通違規確實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
但是基於110的急迫性,110還是會派員到現場查看
因為該簡訊可能是某人的求救訊號等等
就好像某人打110不出聲 110不會直接掛斷電話
反而會思考是不是有什麼原因導致當事人無法說話
例如: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18543
3. 本案就是檢舉人濫發3000多則簡訊報案
警察機關回撥電話「勸阻」
檢舉人又不接,所以才會查明檢舉人資料開立書面勸導單。
完全是依法行政的行為。
4. 以這個案件而言 警察處理根本沒啥問題
唯一的問題就是平時取締違規不夠積極
但這是整個台灣制度上的問題 畢竟只要勤奮開單 馬上被關切
跟哪個派出所無關 這邊不加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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