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針對領土定義 只寫了 自古以來固有疆域
(蒙古曾一統歐陸 怎麼不見中華民國去跟歐洲人要領土)
每次講到修憲把中華民國領土的實際情況寫清楚
就有人說在搞台獨
那如果我們不是寫成 台澎金馬
而是寫成 台澎金馬加大陸地區
至少把以前中華民國的範圍清楚地寫出來
這樣還算台獨嗎
中國還是會生氣氣嗎
這個調整 只是針對固有疆域這句廢話 做明確定義
清楚寫明 台灣澎金馬自由地區加上大陸地區
這樣完全沒有涉及領土變更
還算台獨嗎
各位 藍藍 粉粉 白白 這樣調整
一點也沒有獨的感覺吧
如果中國那邊還是生氣 你們會怎麼看呢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