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C300是他「吵來的」…家人苦湊135萬 害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21-10-28 16:56:23
※ 引述《CahoForever (Forever)》之銘言:
: 先是加油
: 加了1500元只給300元
: 然後又跑去國道自撞
: 現在直接撞人逃逸了
: 下一次不知道還能怎麼升級
: 看到這新聞真的覺得
: 大部分的垃圾都是跟家庭有關係
: 希望他弟能逃離原生家庭啦
: 不然這輩子大概也就這樣了
: 只能說投胎真的是一個很重要的學問
若日後進一步如何怎樣了,
會年紀輕輕晉級成為時薪很高的年輕上班族啊。
法規名稱: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 5 條
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種類及支付對象如下:
一、遺屬補償金: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
第9條:
1. 補償之項目及其金額如下:
一、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
二、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殯葬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三十萬元。
但申請殯葬費於二十萬元以內者,得不檢具憑證,即逕行核准,
並優先於其他申請項目核發予遺屬。
三、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一百萬元。
四、受重傷或性侵害犯罪行為之被害人所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
要,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一百萬元。
五、精神撫慰金,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之遺屬,得申請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所定補償金;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者或性侵害犯罪行為而被害者,得申請前項第一款、
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補償金。
依照以上,請到滿是170萬,國家很貼心,定了個低於砂石車肇事丟你200萬
問你要不要,至少二十年沒變的金額,來肯定你我賤命的普世價格。
若這個人日後撞死人,過失致死判三年。
服到全滿大概36個月,每個月算給了近4.8萬。
但還要算上監獄包吃住與各項照顧和水電並零用金,基本上算七千好了。
等於一個月算上來他的產值高達五萬五,土博就業水準……
身為促進台灣廢死政策重要因子的土博身價,搞不好以後有委員可當,
各位公定價170還是客氣一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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