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良齊
3.完整新聞標題:
同志家庭收養受限制 同志團體擬再提釋憲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同性婚姻亞洲第一,但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規定,僅有親生子女
才適用收養規定,致使單身收養的同志結婚後無法用繼親收養等方式共同收養,同志團體
認為,使同志收養家庭日常生活,都碰到許多阻礙,如果萬一有親權的家長意外離世,另
一方因為沒有「身分」,孩子可能得離開這個家、再次被安置或出養,剝奪孩子在熟悉、
穩定環境中成長的權利,嚴重危及孩子的最佳利益,目前也備戰釋憲中。
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與律師團,於今年4月協
助三個同志收養家庭向各地法院提起訴訟,其中一案抗告審於今天開庭。開庭時,法官對
收養家庭家長及孩子都非常友善,並對同志家庭主張專法對收養的限制規定違反憲法,明
確表示認同,有意裁判停止訴訟聲請大法官解釋,後續程序進行,法官表示將待與合議庭
另外兩位法官討論做成決定。
倡議律師團的翁國彥律師指出,現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限制同
性配偶只能收養配偶「親生子女」,違反憲法上的平等權、家庭權與收養自由,也已違反
兒童權利公約,期待大法官可以針對同婚專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兒童最佳利益作出解釋。
而長期投入收出養服務的勵馨基金會也表示,從過去的收養實務工作中發現,同志伴侶往
往比異性夫妻做了更多努力,包含親職知能、心理建設、出櫃議題、完備親友支持等,但
現行法規讓同志結婚,卻不讓他們收養,站在守護「兒童最佳利益」及「性別平等」的立
場,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盡速修法開放同志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的孩子,弭補這塊立法缺
憾,還給同志家庭及孩子完整保障。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029003339-260405?chdtv
6.備註:
國外有某族群領養男童來肛的新聞 台灣恐步上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