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媒爆SOGO案內幕惹怒徐旭東 記者慘了!

作者: DCARDNOBRAIN (狄卡沒大腦)   2021-11-01 22:51:35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李奕緯
3.完整新聞標題:
網媒爆SOGO案內幕惹怒徐旭東 記者慘了! 挨告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網路媒體《上報》記者楊毅2018年6月27日撰文報導稱,SOGO百貨副總經理兼發言人楊政
憲針對《公司法》修法疑慮,在股東會上掛保證已與「政府高層」充分溝通;隔天立委黃
國昌據此在立法院提出質詢,質疑經濟部廉潔性是否有問題?SOGO控股公司太平洋流通投
資不僅強調無此事,代表人徐旭東更對楊毅提告加重誹謗。台北地院查明楊政憲根本沒在
股東會發言,認定他未盡查證義務,今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
全案源於2018年6月27日《上報》刊登報導「『SOGO條款』修法徐旭東動作頻頻 遠東:
已和『政府高層』溝通不受影響」,內容指稱:「根據《上報》掌握消息,本月15日上午
,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新北市召開股東會,面對會中有股東關心《公司法》修
法問題,是否會對SOGO造成影響?據當天參與會議的股東轉述,SOGO百貨公司副總經理兼
發言人楊政憲,當場斬釘截鐵地向股東們掛保證,強調無論立院修法結果為何,皆不會對
於目前遠東集團在SOGO百貨的經營權,造成任何影響。」
文中還提到:「據與會股東轉述,楊政憲還透露,針對《公司法》修法過後可能的效應,
遠東集團已經與『政府高層』進行過充分的溝通,即便新法修正通過,也不會適用在SOGO
上。此外,楊政憲更表示,1992年太流公司的增資爭議,經濟部將會堅持『已完全結案』
的立場,使太流案即使面對《公司法》第9條修正後,依然不會有任何適用的機會,他並
舉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的說法,也是採相同態度。」
楊毅挨告後,辯稱他雖然並沒有實際參與股東會,但他的消息來源是某位資深國會助理,
兩人長期配合採訪及議題合作,他信任對方為可靠消息來源,只是為了保護消息來源,才
沒陳報此人身分,而消息來源當時提供一位有參加股東會的律師黃心賢出示之簽名文件,
他撰寫的報導並無逾越消息來源提供的範圍,也與黃國昌2018年6月28日質詢陳述的內容
一致。
黃國昌則以證人身分出庭指出,他2018年6月收到一個檢舉的牛皮紙袋,內含許多涉及
SOGO經營權爭奪的相關媒體報導,並有1張A4紙繕打記載著股東會的時間、地點,以及
SOGO公司某位經理人指稱的內容,上面內容載有一個律師的名字,他對於資料真實性採取
開放的態度,不過隔幾天就看到《上報》差不多一樣的內容,他認為此事衝擊公務部門廉
潔性,茲事體大,因此提出質詢。
法官審酌,黃國昌雖接獲類似內容的檢舉函,亦無法證明真假,不能說因此證明楊毅報導
內容為真,且黃國昌當時身為立法委員,擁有言論免責權,而楊毅則有進一步查明事實真
偽的查證義務,何況楊毅2018年6月29日致電楊政憲時,楊政憲已一再堅稱並沒有相關言
論,而經法院調查,楊政憲在2018年6月15日股東會上根本沒有公開發言,因此認定楊毅
犯加重誹謗罪,判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EZmdNa
6.備註:
沒料還是不要亂爆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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