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妻難產變植物人!夫訴請離婚2度被駁回 更一審大逆轉判

作者: free5566 (法老王)   2021-11-04 10:52:24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個新聞看了讓法老王覺得很感慨,因為最近法老王也遇到一件類似的案件。
前陣子有個當事人來諮詢說太太要跟他離婚,主要是因為先生前陣子發現是癌症末期,太
太覺得這樣太累了,不想陪他走下去。畢竟她比先生小了快20歲,還很年輕(這句是先生
猜的)。
然後就拿了離婚協議書要先生簽,先生是哀莫大於心死,重病已經夠難過了,最親的親人
卻要在這個時候離去,想心中是充滿無奈,本來也想說大家好聚好散,既然不想繼續的話
,就離一離吧。只是沒想到太太拿出來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對他很不公平,讓他有點不知
所措。
法老王拿來一看,才發現這個離婚協議書跟當年滿清末年簽的不平等條約差不多,太太要
求小孩歸她(單獨監護),但是小孩的生活費、學費都要先生出,此外先生還要給女方30萬
,作為她這一年來為了照顧孩子而沒有出去工作的損失,另外還聰明的漏了「雙方放棄剩
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條款,為什麼法老王說很聰明呢?因為那份協議書很明顯的是網路
上的範本,而且剛好法老王看過(因為只要google離婚協議書範本就會出現在前十個內),
那份原本是有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條款的......,我不知道刪掉的目的是什麼,不過
我很清楚刪掉的效果就是日後女方還可以跟男方要求分一半的財產(婚後財產)。
的確,在發現癌症之前,先生因為收入不錯,所以負責賺錢養家,自然是無可厚非,只是
在先生得病而無法工作之後,還要他負責小孩的生活費、甚至還要賠償女方沒有工作的損
失,對先生來說無疑是個雙重打擊。
我們不能說女方有什麼過錯,畢竟法律也沒有規定先生生重病,太太必須同甘共苦,只是
對於先生而言,又不知道怎麼樣的一個修羅地獄了......。
#修羅地獄是不分男女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