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cea (5457)》之銘言
: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同意
: 聯合報 / 記者沈能元/台北報導
: 國內優生保健法將出現重大變革,衛福部國健署上周邀集各界專家研議修法,除了將優生
公布專家名單給社會公評如何
還是跟衛福部一樣
要高端通過EUA
不喜歡的專家就不要來
: 保健法改名為生育保健法,另基於維護已婚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取消已婚婦女人工流產須
子宮自主權根本就再一次女權自助餐
的展現
為何法律只規範已婚女性要配偶同意
那是因為法律同時也規定
不管妳跟隔壁老王還是金秀賢
搞大肚子
綠帽老公既然跟妳婚姻存續中
小孩一出生就推定是他的
必須負扶養義務
除非嗣後發現自己是綠光戰警時
跑去法院否認這個小孩的婚生性
既然男方對小孩有義務
你要把小孩拿掉
說跟你老公沒關係 這樣合理嗎?
更別說小孩其實就是女人老公的
要把小孩墮掉 男人一句話都不能有?
那老公花錢刷手遊 放假玩PS 5
買什麼車 住什麼房 婚禮不辦飯店
月子中心不出錢 家用開支也不給
女人一句話也不能有
否則就是違反財產自主權囉?
如果認為對女性已婚未婚的差別對待真的違憲 女權團體早就去釋憲
不用去遊說控制立法機關
這些人想要把法律搞成自己要的形狀
還瞎扯說為了聯合國消除婦女歧視
說白了就是 女權份子無所不用其極地爭奪社會紅利
她們認為男方同意不是出於對家庭觀念的維護而是對女性的桎梏 所以就要擺脫一切需要負
擔的義務 掌控一切可以主張的權利
: 取得配偶同意規定,也就是妻子如欲墮胎,不必經過配偶同意,這對傳統婚姻觀念恐造成
: 重大衝擊。
: 此項修法草案最快明年一月預告,參與修法的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表示,取消已婚
: 婦女人工流產的配偶同意權,爭議較大,草案預告後還需尋求社會共識。
: 此次修法的另一重點為未婚懷孕的少女對人工流產,若與法定代理人等意見衝突時,雙方
: 須經諮商,而不是由家長說了算數。國健署長吳昭軍指出,未婚的未成年人想不想人工流
: 產,應由自己決定,父母(法定代理人)意見不能違背當事人意願。
: 至於已婚女性人工流產,無須取得配偶同意,該項修法勢必引發熱烈討論,正反意見不一
: 。對此,吳昭軍表示,尊重性別平等及女性權利已是國際趨勢,國內也已通過「病人自主
: 權利法」,任何醫療處置都需尊重當事人意願。
: 吳昭軍說,此次修法可說是大幅修正,連名字都改為生育保健法,因「優生」二字帶有歧
: 視意味,已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此次修法討論過程中,與會專家均同意朝更開
: 放、進步的方向修法,最快明年一月正式對外預告,蒐集各界意見,作為往後修法定案的
: 參考依據。
: 黃閔照說,醫學會站在尊重女性自主權及消除女性不平等條約等立場,支持取消已婚婦女
: 人工流產須取得配偶同意的規定,因就生產事故給付案件數觀察,每年約有廿多名婦女因
: 懷孕死亡或出現併發症,若懷孕婦女無法依自己身體狀況選擇是否人工流產,對母親或胎
: 兒不見得是好事。
: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86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