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留英博士研究「觀落陰」後瘋掉 揚言殺母、揮刀刺警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6月,高雄市楠梓警分局4名警員,會同衛生局人員前往楠
梓區一處公寓執行精神病患強制就醫戒護,遭47歲鍾姓病患強力反抗,持刀棍攻擊,造成
4名警員受傷,其中一警下腹穿刺送醫,一、二審都依鍾男「已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
力」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鍾姓男子從小就是資優生,從雄中一路念到台大,又獲得公費留學資格到英國
攻讀人類學博士班,只花了10個月就通過博士資格考,鍾男提出博士論文要寫台灣特有的
《陰陽眼及觀落陰》文化,獲英國指導教授大力支持,於是鍾男於2008年後返國做研究。
鍾男回台親自體驗完「觀落陰」後,就發現自己怪怪的,他說自己耳朵邊常聽到有人講話
的聲音,他以為自己撞鬼了,沒想到後來的聲音愈來愈清楚,有時候是小女生,有時候菩
薩仙女,甚至還會有年輕的10多歲男孩、國外男孩,有時裝作成熟男人,但這些人講話都
是在「練肖話」。
前年4月,鍾男突然拿榔頭在街頭揮舞,路人報警後,警察趕到將他壓制送往海軍總醫院
看病,自此他就覺得路人對他都有敵意,於是出院後身上會帶著鐵拐等武器防身;去年5
月,鍾男花了好幾千元買刀被母親發現,鍾母擔心他會做傻事,刻意在放錢的地方少放點
錢,鍾男發現後,氣得對母親破口大罵「把錢放著,滾出去」、「如果你不是我媽媽,我
就殺了妳。」
鍾母自知無力管束孩子,於是對外求援,去年6月,4名楠梓分局警員前往鍾家執行戒護任
務,衛生局人員還提醒,鍾男有攻擊傾向,警員不敢大意,除手槍外,還攜帶長盾、防彈
盾及辣椒水等防護物品。
執行人員抵達,鍾男一看見警察,立即進入房間大聲咆哮,取出預藏的藍波刀及鋁棒與警
方對峙,警員以言語安撫,未料,鍾男突然持刀及鋁棒衝向警員,警員以盾牌阻擋,試圖
將鍾男推倒,但鍾男身材高大,推擠混亂中,許姓巡佐左下腹被劃一刀,造成約20公分穿
刺傷,另3名警員頭部及手部也多處遭割傷,警員被迫開槍示警後退出寓所,受傷警員先
送醫救治,警方隨即調派線上警網及保大警力攻堅,開槍擊中右手掌將鍾男逮捕送醫。
鍾男被依殺人未遂罪,經橋頭地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橋頭地院審理認為,被告病史至少12
年,去年4月18日已出現情緒激躁、衝動控制差、四處遊走及疑似幻聽等症狀,且未規則
使用藥物,疑似出現欲攻擊路人等情形,送醫診斷為「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被告也因精
神病症致使其社會等功能下降,且不配合規律精神治療,致無法完成博士學位。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認被告行為時有因精神障礙之狀態,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合議庭認定鍾男「已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判他無罪,但令入相
當處所施以監護4年。
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王富強鑑定證人
身分證稱,鍾男經團隊診斷為思覺失調症,但他後續沒有規律治療追蹤,造成他服藥狀態
很差,他知道他與警方對峙,但不覺得這是錯誤甚至違法的行為,基本上他的思考中都認
為對方要害他,他覺得警察侵入他的家裡要迫害他,為了捍衛自己的立場、正義他要抵抗
,所以不認為自己是錯誤的,在這樣的認知下,他不會克制他的行為,所以鑑定報告中才
會記載他已喪失抗拒犯罪衝動的抑制能力。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同一審判決理由,合議庭認為鍾男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
行為缺乏可責性,因此犯罪不成立,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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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英學霸博返台攻讀「觀落陰」後瘋掉,他不配合強制就醫揮刀殺4警,一、二審都獲判
無罪。 (記者蔡清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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