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相差47歲爺孫戀圖書館假看報玩親親 被姑

作者: yuhui6666 (派大星教授加博士先生)   2021-11-05 1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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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蔡清華/高雄報導
3.完整標題
相差47歲爺孫戀圖書館假看報玩親親 被姑姑撞見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市60歲的C男,3年前結識小他47歲的少女,兩人互喊「寶貝」,經常相約到市圖岡山
分館,一次C男坐在閱報區,雙手打開報紙掩護,少女夾在他懷裡偷玩親親,被少女姑姑撞
見報警,指控C男乘機猥褻,不過,少女稱其為自願,且供詞反覆,法院縱認為被告行為可
議,但罪證不足判C男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60歲的C男為13歲少女A阿嬤的朋友,C男常偷偷約A女出遊,兩人在電話中還互稱
「寶貝」,爺孫戀情打的火熱,2018年7、8月間,C男帶A 女前往高雄市立圖書館岡山分館
閱讀區,藉口教A女認字為由,打開報紙作為掩護,夾在他懷裡親熱,少女姑姑獲悉到場,C
男嚇到逃離現場,姑姑報警偵辦。
警方調出兩人電話通聯發現,這對「爺孫戀」果真談的火熱,不但互喊寶貝,不時來一句「
我愛你,好想你喔,你有想我齁?」,還教她「等到阿嬤沒看見你,你就出來(約會)」
不過,全案檢警偵辦時少女供詞反覆,包括約會地點、是否對她乘機猥褻,交代不清,少女
姑姑也無法提出明確的事證,橋頭地院認定「無從產生不具合理懷疑之確信心證」,縱被告
之行為可議,亦不得因此反面推論被告之罪行成立,而判他無罪。
5.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2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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