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級日本料理怒告米其林遭打臉 法官:禁

作者: fresh92 (埃馬柯)   2021-11-05 23:31:23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李奕緯
3.完整新聞標題:
頂級日本料理怒告米其林遭打臉 法官:禁止密探上門反而侵害隱私
4.完整新聞內文:
世界公認美食聖經《米其林指南》登台4年,國內餐廳都視「摘星」為莫大光榮與吸客利
多,但頂級日本料理「磯勢」不認同米其林密探評鑑制度,罕見提告要求法院禁止米其林
密探上門,但台北地院認定《米其林指南》不使用負面用語,且評鑑結果無強制力,不會
損害磯勢商譽、人格權及締約自由,磯勢禁止密探上門用餐及評鑑,反而是權利濫用、侵
害隱私、違反言論自由,因此判磯勢敗訴。
經營磯勢的瑞慧日式餐飲公司針對判決回應:「本案涉及《憲法》保障權益的輕重權衡,
需要有突破窠臼的勇氣,我們對於法院的判決深感遺憾,為了捍衛餐廳說不的權利,將在
收到判決後提起上訴。」
判決指出,磯勢認為餐廳有選擇營業對象的權利,且磯勢餐廳的理念是給予廚師自由揮灑
的空間,不要受到所謂權威評鑑的標準拘束,更不認同米其林派遣秘密客的不透明評鑑程
序,2020年9月已發律師函表明拒絕接受米其林指南評鑑,但未獲回覆,因此為了避免營
業自由、締約自由及商譽受損,請求法院判決禁止米其林評審員前來磯勢用餐、米其林不
得發布關於磯勢的任何評鑑獲推薦。
米其林則抗辯,《米其林指南》出版至今,因嚴謹、詳實的評鑑累積口碑與公信力,為維
持公正性,不可能事前主動公布不派遣評論員的餐廳,而評論員以匿名方式前往餐廳用餐
,是為了親自品嘗而蒐集實際用餐與服務流程體驗,也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疇,禁止評審
員前往或禁止發表評論,都屬於不當箝制言論自由。
米其林還強調,《米其林指南》迄今為止並未刊登有關磯勢餐廳的評論,任何人突然收受
他方以律師名義發函告知拒絕前去用餐,「顯然會感到莫名且及不受尊重,遑論回函給發
函者」,因此並無侵害磯勢締約自由、營業自由、人格權的疑慮。
法官審酌,《米其林指南》是法國米其林兄弟1889年成立同名輪胎公司,為刺激銷量而提
供可幫助車主規劃旅遊行程的實用消費資訊小冊,演變為兼具營利、行銷功能的餐廳、旅
館評鑑推薦指南,對於列入推薦的餐廳,都客觀紀載地址、電話、價錢、營業時間,並以
正面詞彙簡介餐廳特色,不會使用負面、偏激用語,因此,接受《米其林指南》評鑑記載
難以認定會造成商譽受損。
法官並認為,磯勢如果不認同《米其林指南》見解,或者認為接受《米其林指南》評鑑使
自己人格權與形象遭受扭曲誤解,但既然磯勢的態度與看法已經過訴訟開庭訴諸媒體與公
眾討論,遭誤解的可能性已經降至甚低,無從認定還會有人格權侵害。
法官認為,《米其林指南》雖因歷史悠久受世界各國消費者信賴,評論在美食市場上極具
影響力,但終究只是私人公司發行的意見,並未壟斷餐廳評論的言論市場,也無任何強制
力,「是否要獨尊其標準為圭臬,存乎一心」,因此磯勢被米其林評鑑並不至於影響經營
理念、造成廚師心理壓力。
法官還強調,禁止米其林派評論員前往用餐已屬權利濫用,因為顧客用餐的目的或任何有
關顧客的背景資訊,均屬顧客隱私權,米其林評論員用餐時不表明身分,並不具任何不法
性,磯勢不可用侵害顧客隱私權的方式維護締約自由,此外,磯勢歧視「發言者的身分」
並透過訴訟要阻礙米其林評論,也違反平等原則、妨礙言論自由,因此判決磯勢敗訴。可
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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