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6a (老成a~)》之銘言:
: 終於搞懂整件事
: 1.A男B女結婚前要去巴黎
: 2.AB吵了一架,B要自己去
: 3.A問B他去找朋友,B說看你
: 4.A拍到B出軌C,問B衝三小
: 5.B神隱封鎖逃婚
: 6.A氣氣氣氣氣上網揭露B的惡行提醒大家小心
: 7.B氣氣氣氣氣誣賴A家暴
: 看起來蠻正常的啊,感覺性別對調,A上網公審也是理所當然
: 女權在無腦崩潰幹嘛
: 0.0..
:
現任老公 -> 女主角
真愛
痛苦萬分、在岳父前下跪道歉沒保護好女主角
來自前男友的騷擾
爆料男 -> 輸不起魯蛇
還沒嫁給你就有選擇自由
交往戰敗的公雞就該認份離開
跟你交往無關的人生就輪不到你來爆料
其他的第三者 -> 私人交往不關路人甲的事
法官 -> 入戲太深、酒駕撞死人可以比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