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民大家好,我是資深鄉民(6000多次上站次數),
我目前在國立中央大學當老師,這兩年在中壢區看了大約20~30個建案,
最近去看了一個建案,早鳥價訂單也簽了,沒想到遇到炒房建商,
居然說董事長當晚喝酒搞錯價錢了,一開始還要逼我實價登錄不實,
後來更變本加厲,協理還出來逼我取消訂單,
最後說好的價錢不賣了,簡直是一場夢魘。
我把過程PO出來,讓大家了解,實價登錄2.0實施後,
炒房建商是怎麼把一般人民當韭菜,怎麼玩實價登錄2.0,
"居住正義"仍離我們很遙遠。
[看房]
2021/10/16早上,我在中大附近看到"寶宸之春"建案的廣告看板剛搬出來,
https://newhouse.591.com.tw/home/housing/detail?hid=128947
當天下午就去看,接待我的代銷陳小姐帶我看了幾間不同戶別,
之後連續10/17、10/18、10/20我都去看了好幾次,
這建案最特別的地方是附近有兩個湖,
所以有幾戶是可以看到湖景,
A、B、C、D、E、F六戶中,
B戶可以兩面都看到湖,所有窗戶都可以看到湖景,
但低樓層(1~5F)都被附近的透天檔住了,所以只有高樓層(7~11F)才可以看到完整湖景,
我看了覺得很喜歡,於是準備來談價錢下訂單。
[簽訂購單]
10/23, 我找我大哥從台中北上,
因為他比較有房產經驗,有他在簽約比較沒問題。
我們看了幾戶,最後決定戶別是8樓B戶,車位是B1-9。
開始了漫長的殺價時間,大約一個多小時的時間,
每次出價時由陳小姐去跟董娘談,董娘打電話問董事長,
董事長出1500萬,想要再低就說"叫老師 回去再想想"
我們從1399殺到1498才成交,總共只殺了兩萬元。
談到晚上7點多,最後成交了,
是因為陳小姐說那兩萬,她用她的獎金補。
但簽訂購單(紅單)時,陳小姐在上面寫總價1500萬,
我: 不是說好1498萬?!
她: 單子上必須這樣子寫,到時候你只會付1498萬。
簽完單子後,走到地下室的停車場,
看到諷刺的一幕,
我的國產車旁邊停著一台建商老闆的Porsche跑車,
極強烈的對比,讓我當下覺得自己很卑微,
都開Porsche了,只給我殺價兩萬元?
但,算了吧! 我終於有個棲身之所了!
頭期款300萬,貸款1200萬 20~30年,
一個在國外唸完CS PhD, 回台灣奉獻的大學老師,
終於可以在學校附近有個室內30坪的小公寓。
簽單後,我開始構思怎麼把這個家裝璜的舒服點,
但沒想到接下來才是惡夢的開始。
[實價登錄不實]
2021/11/02,陳小姐傳簡訊跟我說 建商要賣我1500萬,
但當初說好是1498萬的,我請她再去問,
陳小姐最後回說 公司要賣1500萬,會私下退兩萬給我,
但這價位牽涉到兩項實價登錄不實,
(1) 明明買1498萬,卻實登1500萬,私底下退兩萬。
(2) 本來是賣1498含車位,車位150萬,43.93坪,坪價應該是30.6萬/坪,
現在合約是1490萬房價加上10萬元車位,坪價變成33.9萬/坪。
我告訴陳小姐,實價登錄2.0的規定,如果登錄不實,
買賣雙方都會被告與罰款,不再是地政士揹黑鍋了,
我是公務員,不會做違法的事情,一定要確認契約合法才簽,
她回訊息說,她和主管討論過了,
11/03來拿合約順便談1498和1500萬的事情,他們會積極處理。
[重簽紅單]
2021/11/03 5pm左右,我到寶宸之春的招待中心去談,
我和陳小姐談了約1個小時,
終於達成協議,建商堅持1500萬賣,
但陳小姐在合約中加註會送我SOGO兩萬元等值禮卷。
而10萬元車位的問題,陳小姐也坦言公司也不確定這樣有沒有違法,
目前還在跟公司的律師討論。
於是我們簽了另一張訂購單(紅單),拉長簽約時間,
上面註明11/10我去拿新合約,11/17簽約,
這中間,若車位問題違法,可以再修改合約。
陳小姐拿著單子,去給她的主管李協理。
[逼迫銷單]
陳小姐和李協理進來,
李協理看著我,先跟我裝熟,說我們年紀相仿,
他是68年次的,大家都是同學,要跟我講一下這訂單的狀況,
目前雙方認知差距過大,交易很可能不會成功,
講的過程中語速很快,還交雜著國台語。
講的重點如下:
(1) 當初我買的時候, 案場很亂, 很多事情都不確定,
代銷小姐就開始帶人看房了,我在這狀況下買到早鳥價。
8樓是最好的樓層,不應該先賣出去,
他是最近董事長請他來幫忙的,
如果是他來帶,會先從5樓開始看起,
有出更高的價位,才會讓顧客看8樓。
不可能這個價位讓我買到8樓。
(2) 當初10/23簽紅單那一天,董事長在喝酒,
董事長說的1500萬是不含車位。
(車位140~150萬,意思是少算我150萬?!)
(3) 我選的B1-9這個車位,上禮拜特斯拉有來看過,
有幾個車位,社區會免費裝充電樁。
而我選的車位就是其中一個,
他們規劃賣給高樓層的戶別。
所以李協理要我做的是
(a) 把10/23的訂單銷掉,退我訂金10萬。
(b) 這張11/03新的訂單,他先不簽名,如果董事長同意他再簽名。
我問他,那你可以保證會幫我談到同樣的戶別車位和價位嗎?
他說: 我不能保證,也可能這筆訂單就是不會成立。
我當下很錯愕,他開始用很江湖的語氣跟我說
這訂單成不成立要看公司同意,
我問說: 那這張訂單白紙黑字簽了,難道沒有法律效益嗎?
他說: 當然有,但你要為了這個上法院嗎? 大家好好談就好嘛。
(我感覺狀況有點不對,所以按下手機錄音,錄了半小時對話
順便把整個來龍去脈再解說一次錄下來,留證。)
我跟李協理解釋,
(1) 我買8F不是因為它最貴,就是覺得八樓這高度視野不錯而已。
我來看房的那一天,是這個建案開案的第一天,
照代銷的說法,我是享有早鳥價的。
(2) 我買車位的時候,選的就是未來裝充電樁好裝的地方,
因為我哥就是開特斯拉的,所以他幫我挑這個車位。
我並沒有要撿便宜的心理,都挑最好的樓層和車位。
最後僵持了約半小時,雙方都不願意退讓,
陳小姐跟我說,協理這麼做是公司的SOP,沒照著走他會被罵。
我說,這張單子銷掉了,我的權益保障就沒了,我不銷單。
我把狀況傳訊息給台中的家人,問他們意見。
我媽: "他們想讓你自己毀約,賣更高的價錢。因為現在是賣方市場。
奸詐的建商。"
我大哥:"請建商阿莎力一點。紅單鬧大了。被建管局調查。後面也不用賣了"
"一間差沒幾十萬。鬧大了。可是損失幾千萬"
我念完我大哥說的簡訊後,李協理就很生氣一句話不說的起身走出去,
陳小姐要我給他點時間思考。
過了幾分鐘後,李協理走進來,
他說:"好,我先不退你單子,我去和董事長談談看,
但你剛剛說的話有戳到我"
然後希望我多幫他介紹中大的老師來買,
於是我就在這種破局的氣氛下離開了。
[不賣]
11/06,陳小姐傳來簡訊,說公司不賣,
星期一叫我去找李協理退訂金。
以上就是整個面對炒房建商的過程。
簡訊截圖: https://imgur.com/a/0xABnEf
[目的]
最後,回到我PO這篇文章的目的,
到11/3前,我都只是卑微的希望建商可以用當初說好的1498萬賣我,
沒想到中間過程除了被逼要"實價登錄不實"外,
還說"董事長喝酒以為不含車位","車位要免費裝充電樁"等理由,
要我取消訂單,再重新幫我談條件看看,還不保證成功。
到11/3後,我的心態已經變了,
我不是求建商賣我房子,
也不是希望建商賠我個10萬塊了事,
現在,我要的東西已經不是房子或是賠償金了,
我要的是身為一個台灣人該有的"居住正義"!!!!!
我父親年輕的時候,台灣經濟起飛,台灣錢淹腳目,
每個肯努力的年輕人,幾年就可以買一棟透天,有棲身之所。
現在呢?
即使我很努力很努力,終於有一天當到大學老師,
做做自己喜歡的研究,努力找經費,買最好的器材給學生,教學生,
我存了3年多只能買一間43坪(實坪30)的小公寓,
還要貸款1200萬還20~30年 (公教人員最低房貸利率1.31%)。
即使簽了單後,建商看到房價漲了,可以用各種理由不賣。
大學老師在建商面前,就是個韭菜,說割就割。
大學老師月薪10萬(聽同事說是台灣PR90),
都被建商坑殺成降子,未來台灣的年輕人怎麼辦?
身為一個大學老師,我每天教大學生、研究生,
告訴他們好好努力學數學理論、實作寫程式,
以後出社會就可以有份穩定的薪水,
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就像我一樣。
我告訴他們台灣是很棒的中小型國家,
各項指標都有世界前20左右。
但是,我一個大學老師,
下了訂單後,建商還可以用各種理由不賣。
我的碩士班學生畢業月薪5萬元,大學生畢業3萬多,
他們怎麼辦? 他們要怎麼對抗這種建商?
我今天可以鼻子摸一摸就算了,
但我選擇站出來,把我被欺負的情形講出來,
因為我知道,如果連我都不站出來,
薪資比我更低、比我更不穩定的人一定不敢站出來,
因為我知道,如果像我這種連看慣刀光劍影的台中人都不站出來,
一般人害怕建商報復更不敢站出來!
我站出來不是為了對抗寶宸這個炒房建商,
我站出來是為了每個認真努力的台灣人都值得擁有的"居住正義"
每個努力奉獻的台灣人,都值得一個棲身之所,
我們大部分的薪資不應該繳給這些無良炒房建商。
若要更實際點,把"居住正義"量化,
我對台灣目前房產制度改革的實際訴求如下:
(官方)
1. 實價登錄不實檢舉,建商須繳付房價1/2罰款,罰款一半充公,一半歸檢舉人獎金。
例如: 我面對的這個狀況,建商就應該罰1500萬的一半,
目前的內政部法令,
"申報價格不實且屢未改正者,將按每戶(棟)連續加重處3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
這種罰30~100萬元對建商不痛不癢的法條,
最後就是建商和消費者私底下和解,塞個10萬元了事。
然後繼續把下個消費者當韭菜割。
如果可以375萬和375萬,政府和檢舉者對分,
一來政府稅收增加,二來檢舉者也可以有買房的頭期款了!
當然,一定會有人說,這樣建商倒了會衝擊經濟,不好啦!
這種建商倒了,剛好把相關建案拿來當社會住宅,不是更好。
唯有這種嚴懲機制,才可以快速淘汰掉不適的建商,抑制炒房。
不然實價登錄2.0、3.0、4.0,炒房建商都可以把它們玩殘。
2. 訂購單(紅單)交易,建商無故退單需繳付房價1/2罰款。
例如: 我面對的這個狀況,建商就應該罰1500萬的一半,
那它就不會為了把這一戶別賣給別人多賺50~150萬,
而把我的訂單取消了,說啥他當天喝酒阿,
我的車位是最好的這種鬼話,然後就不賣了。
(民間)
1. 消費者可以把相關糾紛資料提供給35線上賞屋、樂居等自媒體,
讓消費者有管道知道惡質建商的行徑,一起抵制這種建商。
現在網路資訊發達,房市市場應該更透明才對,
實價登錄不管怎麼改,沒有加倍懲罰的機制,
炒房建商永遠不怕,出事情再和解就好,
和解完繼續割下一個韭菜。
最後,
如果買房是要讓我們卑躬屈膝,
那我們要讓炒房建商看見居住正義的驕傲!
Let's stand up like Taiwanese!
請幫高調與分享,謝謝大家!
PS1: 萬一被建商吉,我也準備好了,相關的簡訊、錄音都有存檔。
被吉只好找台大法律的學長姊幫忙了@@"
PS2: 因為我是台中人,所以就不附不自殺聲明了,
慶記市長大的,沒在怕建商的。
PS3: 幫推"讓炒房建商看見居住正義的驕傲",每人發100p幣,發到沒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