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情侶遭警方臨檢「拍打」搜出毒品 法官認

作者: orze04 (orz)   2021-11-09 11:32:30
※ 引述《icou (已哭)》之銘言:
: 公視新聞網/社會
: 陳冠勳 陳立峰/台北報導 發佈時間:2021-11-08 19:51 更新時間:2021-11-08 20:39
: 情侶遭警方臨檢「拍打」搜出毒品 法官認定違法搜索當庭釋放
: 台北市保安大隊員警前天在信義區執行酒測路檢,攔下一輛計程車,後方情侶遭到盤查,
: 被發現持有刀械、毒品和大筆現金,依法將人逮捕。不過兩人偵訊時聲請提審,法官在勘
: 驗密錄器後,認定警方以拍打的方式找出毒品,已經違法搜索,當庭將人釋放,成為罕見
: 案例。
: 員警6日凌晨執行酒測臨檢,攔下一輛計程車盤查,沒有酒駕,反倒發現後座情侶持有刀
: 械和毒品。
酒測臨檢查計程車順便查乘客身分?
: 保安警察大隊第五中隊中隊長林德明說明,「我們同仁有碰觸到,疑似他認為應該是刀械
: ,所以我們進一步要求他提供他隨身的物品,進而發現毒品。」
另一篇新聞的說法
台北市保安大隊指出,執勤員警當時請在Uber後座的男乘客下車核對身分資料,目視發現
褲袋露出刀柄,
(中略)
法官勘驗員警密錄器後,發現員警請男乘客下車後,並非目視獲得男子攜帶刀械的資訊,
而是動手拍打、深入褲袋才查獲刀械,
: 警方表示,發現男方腰際藏有不明物品,依過往經驗要求下車盤查,進一步拍打檢查,不
: 但找到摺疊刀,背包還搜出K他命和大筆現金,當場逮捕移送。但偵訊時,這對情侶聲請
: 提審,結果台北地院審理後,員警拍打動作,被法官認定執法有瑕疵,聲請人當庭釋回。
: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解釋,「法官認為說,要把手伸進去口袋或者拍打口袋,這樣的
: 作法應該還不該當說,有明顯的事實知道他已經攜帶刀械,所以他後來的搜索就是違法的
: ,取得毒品的部分也是違法的。」
聰明的會用話術讓你自己打開背包
請你自己打開背包給他看看
你可以拒絕但他沒義務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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