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1-11-09 12:36:04
不就個案討論
我就討論建商或代銷賣屋的一個常用手法
車位的價格假定是200萬
房子的價格是2000萬
實際簽約與登載時
車位價格是50萬
房子價格是2150萬
或者是
房子價格是2000萬
代銷或建商送百貨公司禮券50萬
如果不想要禮券
也可以用現金9折回購,也就是45萬現金
實際登載時
房子2000萬
或者是
房子價格2000萬
建商送裝潢金200萬
實際登載時房子2000萬
不論是哪個方式
最後都還是要回歸到低購高登的狀況
其實目的也就是會了錨定效應而已
有一戶實價登錄成交價40萬/坪
後面要買的消費者
就很難成交到比這個更低的價格
最知名的台北市某豪宅
不就是建商自己透過白手套
將成交價定在十數億元
原因不就是想要靠這戶作為一個錨
訂下之後的賣價基準線嗎?
本質上這就是種促銷手法
合理嗎?
也合理
沒看別人都買一送一的賣,不是更誇張?
自由市場買賣
雙方合意,不爽不要買
也沒人逼你買,當然合理
不合理嗎?
也真的不合理
如此實價登錄的金額就無法真實反應房屋在市場中的價格
前面講的台北市某豪宅
結果實價登錄根本不讓他揭露
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第12~14條規定
總價或單價過高或過低案件價格不揭露
只要想想為什麼會有這條法律?
當初的立法宗旨是甚麼?
其實也不難看出,不合理處在哪
只是比較討厭的是
所謂過高與過低,似乎沒有個清楚標準
現行建商代銷利用前述銷售手法
將房價墊高一兩萬,甚至三四萬者比比皆是
但都還是能被登錄揭露
一個建案三百戶,房價墊高兩萬,一戶假定是三十坪就六十萬
三百戶就,一億八千萬的收入
所以政府已經有立法管制
但具體到底要管制到甚麼程度
每個人想法似乎都不同而已
我自己比較偏向應該扣除這些促銷優惠後的金額
才能進行登載與揭露
否則實價登錄永遠也不會變成"實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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