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001 (ip)
2021-11-09 13:41:38※ 引述《shpongle (夜空中最亮的星)》之銘言:
: 按照
: 法官說的這情形
: 警察在路上光是只憑合理懷疑
: 是不能隨機執法的
: 警察必須事先出示明確證據
: 沒有出示明確證據之前
: 都可以不配合調查
: 必須要由警察先出示證明你有犯罪事實以後
: 才可以調查 這才合理
依照目前這個法官的見解
拍搜是違法的搜索
那除非就是毒蟲很智障
把毒品拿在手上或是直接在路上吸食
(不過這樣其實就是現行犯了,也不用盤查了)
拍搜(形式上非侵入性的搜索)都宣告是違法搜索
依照現行法律,警察路上到底要怎麼隨機盤查、檢查?
穿著血衣、拿著血刀、隨手拿著吸食器
這樣才叫做明確的犯罪嫌疑
如果到這樣的程度,根本就不用拍搜了
直接可以認定為現行犯
何來盤查的空間
常常在想,路上被查到毒品槍械的壞蛋真笨
只要不同意搜索,把毒品槍械鎖在密封盒子內
無法輕易看到毒品、槍械
再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
其實警察在路上是拿自己完全沒辦法的
緊急(逕行)搜索,一般來說除非事證很明確
不然檢察官不會輕易背書開搜索票
開玩笑來說,警察在盤查中
毒販就算身上藏著一塊雙獅牌海洛因
用報紙包好好,在路上就不同意搜索+無搜索票
這塊海洛因我認為一定可以安全運到目的地
毒販還可以大聲的問「有沒有搜索票」
只要沒有票+不同意搜索=毒販真的就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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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有空讀讀刑事訴訟法還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