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學生開福斯擦撞瑪莎拉蒂 慘遭3煞暴打

作者: compass9981 (中興風笛鎖)   2021-11-09 22:17:27
※ 引述《AZBTPATONY (AZBTPATONY)》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大學生開福斯擦撞瑪莎拉蒂 慘遭3煞暴打「顱內出血」搶救中
: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 台中市西屯區驚傳有大學生開車與人發生擦撞,竟遭對方痛毆導致顱內出血送加護病房!
: 警方調查,7日凌晨18歲宋姓大學生和同學等5人駕駛開著福斯小客車欲從台灣大道快
原文恕刪
拜託教育一下家中親人同學朋友,遇到這種狀況
1.先報警再考慮要不要下車。
2.對方拿鐵棒、球棒出來了,拜託油門踩下去先跑走再說,怎麼樣都比被當場打死好…肇事逃逸?
刑法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範與罰責:
第1項: 駕駛人肇事但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除了罰鍰會再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第2項: 如果發生第1項的狀況,但駕駛人的汽車尚能行駛,但卻沒有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導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
第3項: 駕駛人肇事導致人員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第4項: 發生第3項情形但駕駛人使人受傷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最慘不過就這樣了…
大學生真的太年輕了也沒見過世面,不知道社會黑暗和低端人口的可怕…
他大概也想不到一個小擦撞可以被打成這樣,一般不是都叫警察嗎?
好奇難道車上有什麼好不能被發現的東西?
新聞影片越看越難過…一個好好的大學生遇到殺紅眼的8+9 唉…希望他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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