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瑪莎3惡少逞凶!辦案警稱「只能告一個」

作者: sqe123456z (可愛就是正義)   2021-11-12 14:07:40
※ 引述 《hqu (小毛氈苔)》 之銘言:
:  
: ※ 引述《baptism (頗ㄏ騎士來嘍)》之銘言:
: : 現場目擊同學描述,主要打人的是張敦量,陳、李2人只是負責架住,警方因此第一時

: : 告知宋母,「妳只能對動手那位提告而已」,令她難以接受。
看到警方這作為,可以吐槽的點太多,反而不知道該從哪開始吐槽了==
根據新聞所說,警方說只能告一人的目的是為了吃案,工作能少就少
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法理,對一犯罪事實告訴,其他未告訴的部分也要一併偵查、起訴、審

第239條就有明文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
其他共犯。」
https://i.imgur.com/95tsH6x.png
陳、李兩個人架著宋男的手讓張男開揍,很明顯他們三人就是共同正犯啊
所以就算警方騙宋母她只能告張男一人
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規定,他只要一告張男,效力就直接及於其他兩人了
好啦就算警察垃圾到完全不去偵查剩下兩人
刑事訴訟法第267條也有規定:「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https://i.imgur.com/9l0K3vt.png
所以只要當檢察官要起訴張男時,依照267的規定就會跟著被起訴

而且,重傷害罪是非告訴乃論
警方你這樣騙人到底有啥意義?
不管宋母決定要告一人還三人,或者是根本沒提起告訴
你警方對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本來就是應調查啊
就算警方的目的是想要吃案
但根據239、267的規定,警方騙宋母只能告一人對自己一點實益都沒有,而且也無法達到吃
案的目的啊
到底在幹三小,想騙人也別這麼白癡好不好?_?
好啦其實我知道警方到底在耍什麼白癡
因為基層警察根本不懂刑事訴訟法,四等警察根本不考刑事訴訟法
https://i.imgur.com/Nk9eTGq.png
一個國家的基層警察竟然不懂刑事訴訟法也能當
哈哈
白癡糞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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