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想進立法院
立法院的豬
酒駕 想不出辦法對嗎? 廢話因為你們就是只會選舉的廢物
解法如下:
強制允許店內飲酒的所有店家執行以下規矩:
飲酒客人離開營業場所前有義務向店家繳交車輛鑰匙並支付保管費
就算客人自稱沒有車輛鑰匙也要用金屬探測器掃一遍
手機拿出來後如果真的掃到鑰匙並酒測未過
立刻報警以酒駕罪名送辦
除非飲酒客可以找到代駕到現場擔保會開車送酒客回家
或是飲酒客表明沒有喝酒還通過酒測才能自行駕車離開
否則一律以酒駕直接送辦 警員帶回先關到天亮
店家每送辦一名飲酒客人不主動交出鑰匙的
減免該營業場所該年度所得稅一萬元新臺幣
可以累積疊加 送辦越多 還有獎金
以後客人一定進場就乖乖繳交車鑰匙
店家巴不得你有鑰匙不交出來
測到就辦爆你屁股
計程車也有工作可以做
退休員警也可以去酒店找到執行酒測的職缺
大家都有工作做 社會也多一層平安
為什麼這件事店家有理由做也應該做?
因為 店家的營業利益因酒客喝酒而生
社會面臨的風險也因這個店家讓客人喝酒而生
店家想要營業利益 就要背負社會責任
只要肯老老實實背負社會責任 減輕警力負擔
得以減免稅賦
反正正常情況下警察薪水也是來自稅賦 何必多繞一圈 浪費油水循環路徑
店家如不守法
只要有客人離開酒店類營業場所自行駕車離開出了事故而店家表示一無所知
經查證屬實後
加重其營業稅30%十年 負責人關押一個月 不得易科罰金
並記點 再犯一次吊銷營業牌照
製法如同治水
用賞罰為工具引導人的意志遵循規則為上
這是整天酒池肉林只會選舉的垃圾頭腦永遠想不出來的東西
要不要提案 行政院立法院自己看著辦
選舉快到了 不要抱怨沒有現成的法條可以參考
以下開放鄉民補充法條漏洞或擬定配套措施
本魯社會經驗也不是完全充足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