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其實台中車禍事件算兩個行為

作者: hong1126 (小紅哥)   2021-11-15 07:05:36
前面那個行為算是過失,
後面算故意殺人,
但法官不太可能這樣判,
因為很難結案吧 我猜
然後一堆人會說這樣是法盲,
但我就說一句,
如果司法不改成這樣判
百分之87的司機大哥下次還是會輾過去
垃圾法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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