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如何讓張敦量等人對社會有正面貢獻

作者: norgthas (norgthas)   2021-11-15 18:53:56
我提議馬上修法, 新增該刑罰(命名倒值得思考),
即讓有意願之醫學研究單位,
從腦科、神經科到心臟科、肝膽腸胃科等對其進行活體實驗研究,
並且可以在研究完成後取走需要的部位與數據, 再將大體交由軍方, 供新兵打靶時練習.
這也不是死刑, 甚至在全套流程結束前, 他們將享受最佳醫療待遇與最優美生活環境,
完全符合人權保障, 所以廢死團體與人權團體大可不必再廢話一堆.
而且他們也有了多少可以彌補傷害國民同胞這項過錯的貢獻.
既成矯正受刑人錯誤的目的, 又間接造福醫學、科學, 豈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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