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張君豪、莊智勝
3.完整新聞標題:
汐止棒棒哥遭辣椒水射臉…狼狽沖水還逞凶!「3分鐘互嗆」對話曝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汐止區新興路昨(16日)晚間8時許上演「棒棒哥大戰辣椒水」,長達30秒影片在網
路上瘋傳,21歲的汽車駕駛林男因不滿前方機車騎士陳男(34歲)車速過慢擋住動線,憤而
攔車並持木棒揮舞逞凶,不料卻反遭陳男「辣椒水射滿臉」,當場失去戰鬥能力,事後陳
男還錄下一段長達3分鐘影片,曝光雙方完整互嗆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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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棒棒哥遭噴辣椒水後,一邊沖眼睛一邊仍與騎士互嗆。(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該段影片是在林男遭噴辣椒水後,陳男為自保而拍攝的片段,片長3分18秒,影片一開頭
陳男即拍攝林男汽車車號,完整對話如下:
陳:這個車號XXX,剛才轉彎時直接硬切出來超車,拿棍子打我,就是這個人(拍攝林男)
,剛才拿棍子攻擊我。
林:拿棍子攻擊你?你先噴我辣椒水的拉!
陳:齁齁,你先拿棍子打我手指的。
林:你沒噴到我會打你手指齁拉?
陳:你先攻擊我的,你拿著凶器衝過來啊,打到我手指受傷了喔。
林:你讓我眼睛受傷,我一定告你啊。
陳:這個是合法的鎮暴武器,眼睛不會受傷,你沖水30分鐘後就沒事了,可是你打到我手
指,有點骨折受傷了。
林:拎娘勒!(轉身)
陳:沒關係,你可以繼續逞兇鬥狠,可以繼續沒關係,右轉的時候硬要從車道超車,我右
轉還沒完成你就要超車,在那邊罵,我都不曉得你到底怎麼一回事了。
林:你有行車紀錄器嘛,誰先罵誰的拉?
陳:我有行車紀錄器阿。
林:你罵我廢物嘛,有沒有拉?
陳:沒關係啊,警察來了看行車紀錄器就知道啦,是誰先罵誰的?不就你嗎?
林:你先罵我廢物的嘛!
陳:沒有吧,是你先罵我的吧?而且你拿棍子朝我衝過來喔!
(低頭沖水,女伴上前關心)
陳:小姐、小姐,你可以去便利商店買一瓶牛奶給他沖眼睛比較快。
(女伴不理,打電話)
陳:年輕人很衝動嘛!
(林男持續低頭沖水60秒,2人無對話,陳男轉拍攝地上證物)
陳:棍子、棍子!
轄區警方表示,林男因眼睛遭噴辣椒水,眼部、頸部紅腫,後續送往國泰醫院就醫;而陳
姓騎士也因右手食指受傷,雙方均已提告、互控傷害。警方初步了解,林男剪車攔人理論
行為已涉及違規,可開罰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而下車與騎士理論時林男又
併排停車,依法可開罰2400元罰鍰。警方呼籲,民眾應冷靜處理行車糾紛,切勿因一時情
緒憤怒而因小失大。
▼汐止棒棒哥戰鬥力遭辣椒水瓦解影片在網路上瘋傳。(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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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17/2125678.htm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