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核四方唯一戰力逐字稿

作者: ThisisLongID (長哀滴)   2021-11-18 23:18:59
※ 引述《qize1428 (倫)》之銘言:
: 我以最核心的一個區別來和社會大眾說明,安檢報告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包含所謂的耐受度測試。安檢當時我在核一二三廠調15名同仁擔任測試工作,所以安檢當時只是看著我的弟兄在系統輸入訊號,在系統輸入信號,看系統能不能正常的動作,就好像我舉個例子來說,一個防火風門,安檢就出略的履勘,履勘之後確認安裝的工法對不對?在火災時看看訊號能不能自動關閉?不能保證這個防火門能不能真的防火。
: 因為安檢就好像車子的測試,引擎能不能動,儀錶板能不能正常,車子開上路會不會搭車,但是耐撞測試,車廠根本不能測試。因為我現場根本不能模擬高溫高壓,所以產品的耐受度好不好。這些每一個廠家在出工廠的時候,設備賣給我台電的時候,就應該先在實驗室裡做實驗測試,而且要出具耐證明的品保文件給我。
: 但是試運轉測試除了冷機以外,它還要查驗所有的品保文件,還要經過層層審查的程序。最後你還要送給原能會審查,你才能告訴我這是符合安全的阿,電廠的設備除了要能夠耐高溫高壓,還要忍受高輻射的環境,甚至設備我還要上振動台,抓到它的耐震的係數,在現場安裝。所以核四其實在設計的缺失、工期的混亂,大量分包的施工環境下,原廠的品保文件,這就是一步錯、步步錯。
: 到底哪些品保文件出問題?
個人是覺得很奇怪啦
試運轉是最終階段的整合測試 也就是如果過關 下一步就該是插燃料棒商轉了
結果怎麼會有人說自己只簽了試運轉ok 但是沒有簽安檢在搞切割玩文字遊戲
如果零件安檢就沒過關了 是要怎麼走到試運轉階段?!!
怪怪的耶
: 第一個,1297項安全系統的電器設備,抗輻射能力不足,不符合設計的規範,因為設計規範要能夠抗180天,可是你交貨過來的只能到100天,結果你說沒有關係,我降低標準去修改我的設計規範,把他180天改為100天,也就是說輻射後的第101天這些系統都會失效,哪些安全系統?可能你沒辦法停機、沒辦法持續的冷卻,可能放射性物質圍堵功能會失效。現在把標準降低把他180天改為100天電視機前的國人可以接受嗎?
看不懂 核電廠蓋好後運轉下去應該不會只有180天吧
所以這電器設備應該是耗材?!
如果是消耗品 那效期降低等於需要增加替換頻率拉高運轉成本 台電辦不到?!
: 還有141只和安全有關通風系統防火風門,沒有美國防火法規的標章,火災來的時候是不是他能夠真正的防火?電視機前的國人可以接受嗎?
也看不懂
防火風門缺了美國防火法規標章 所以是真的沒辦法防火還是這個產品只是沒送美國認證
同型產品自費花錢去拿標章認證 台電辦不到?!
或是替換成有美國標章的門 台電辦不到?!
: 作為一個核能工程師,我想說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我相信這是所有台灣人共同的底線,核安必須建立在合理的法規標準上, 王前廠長說,核四一切安全無虞,一切都只是原能會拒審的程序問題,我要說,這是工程師最要不得的心態,先射箭再畫靶,決定了結果再來推論過程,這是不科學的、這是違反工程良知的。我不反對核能的未來,但我反對核四的重啟。
核安很重要沒錯 這種辯論法真的是疑點百出耶
不要好的不學去學恐怖份子的自殺攻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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