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 2021/11/18 中時 張薷
南投警兒性侵案風暴 監委:難認定嫌犯警察爸有施壓吃案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118001800-260407?chdtv
南投校園爆發男同學涉性侵女同學的案件,甚至疑似利用「警察爸爸」的身分威脅同學,
導致受害者不敢對外求救、聲張,引燃網路怒火延燒多月。監委經調查後認為,經審酌相
關事證,難認該案學校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事件,有因甲父之警職關係而
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
監察委員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3人調查「網路揭露南投某高中生疑涉性侵,遭質疑校
方與警方有權勢介入及吃案,引發媒體公審與網路霸凌,嚴重侵害兒少隱私權等情」案。
調查發現,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有權勢介入及吃案,針對南投縣政府社會溝通及危機
處理應變能力不足致侵害兒少隱私權。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於11月17日通過調查報告,針對南投縣政府社會溝通及危
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致侵害兒少隱私權,促請南投縣政府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監委表示,經審酌相關事證,難認該案學校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事件,有
因甲父之警職關係而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各界不能因有網友曾於Dcard貼文陳述此
事而後刪除,在未經查證是否為虛假或錯誤訊息下,即臆測警方正在施壓或預備吃案,所
以依法制止網友發布相關訊息。貼文者或留言者除非有足夠之證據,否則不應散布不實訊
息。
監委指出,此外109年9月9日起,網路社群平台上陸續出現甲男姓名、照片、就讀學校等
個資,但南投縣政府社勞處未於第一時間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政主
管機關處理網際網路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相關法規處理原則」等規定,主動出面提醒任意
散布該案當事人隱私資訊者之法律責任,反而由草屯分局出面澄清辯解沒有吃案,社群媒
體使用者因而開始不滿,出現公審現象,形成網路霸凌亂象。
監委認為,社會大眾不一定熟悉兒少權法§69有關兒少隱私權保障之規定,甚至認為公布
加害者之個資係為被害人聲張正義。因此為避免有人因不知或誤解法律而違法侵害兒少隱
私,社政主管機關在知道有網友散布該案當事人個資之第一時間,新聞發言人應依相關法
律規定,公開呼籲媒體或網友遵守。
監委說,社勞處依法移除違法內容及進行裁罰雖於法有據,惟在執行過程中未即時善加運
用iWIN機制及與網路社群平台業者良性溝通,致加深網路公審亂象,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
應變能力不足,南投縣政府應督同所屬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