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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 06:29:31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運K他命開箱變海洛因 他堅稱「不知情」死刑重罪變4年
4.完整新聞內文:
運K他命開箱變海洛因 他堅稱「不知情」死刑重罪變4年
2021-11-19 12:54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黃姓男子參與從馬來西亞運毒來台,經海關攔截開箱發現內藏2公斤第一級毒品海洛
因,經檢方依運輸第一級毒品重罪起訴,他黃辯稱當初講好是運輸第三級毒品K他命,堅
稱不知是海洛因;法院認為,無證據顯示黃知道要走私海洛因,變更起訴法條改依運輸第
三級毒品罪判他4年,可上訴。
經調查,黃男去年3、4月和同夥相約在台北市萬華區見面,商討從國外運輸K他命進口,
對方允諾事成會給他10萬元報酬,黃又找來廖姓友人當收件人提供地址,去年7月15日以
相框名義,從馬來西亞空運包裹來台。
經台北關人員察覺有異,開箱驚覺內藏3包海洛因(純度82.16%,純質淨重2063公克),
桃園市調查處獲報查獲黃男,檢察官認為黃主觀上具有運輸第一級毒品的故意,偵結依運
輸第一級毒品罪嫌起訴他。
審理時,黃男坦承知道走私物是毒品,並堅稱認為是K他命,還說對方跟他說要將K他命從
國外運送來台,並給他10萬元報酬,自己並不知道實際上是海洛因。
法院查,黃男從調查局詢問,及偵訊、開庭時,均表示是將K他命運送來台,不清楚實際
內容物是海洛因;法院認為,黃自稱事成可分得10萬元報酬,與實際運輸來台的2公斤多
海洛因價值相距甚遠,無從依黃可得的報酬金額,推斷他主觀上認識走私海洛因。
法院也說,黃男雖客觀上走私海洛因,但經查無證據證明黃知道該毒品是海洛因,依「所
知輕於所犯,從其所知」的法理,自應認黃所運輸的是K他命,變更檢方起訴法條,另考
量他坦承自白,依刑法第17條減刑。
法院指出,黃正值青壯卻鋌而走險從馬拉西亞運毒來台,將嚴重戕害國人健康,犯罪情節
重大,考量他在本件扮演聽從他人指示角色、地位,並非主導,依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
判他有期徒刑4年。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11/19/realtime/14589085.jpg
桃園地院認為,黃雖客觀上走私海洛因,但無證據顯示黃知道該毒品是海洛因,依「所知
輕於所犯,從其所知」法理,自應認黃所運輸的是K他命,依運輸第三級毒品判他4年。記
者曾健祐/攝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90236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6.備註:
賺翻了這次
走私成功 k他命直接升級成海洛因
走私失敗 死刑降級變四年
怎麼算都是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