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陳雕文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狼師「手機塞廁所縫」 偷拍女學生、老師 法院裁定羈押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某國小曾姓教師,涉嫌於民國110年11月間,數度在國小的廁所內,持具有攝錄功
能之手機,利用女教職員或女學童如廁之際,自相鄰廁所之下方空隙處,竊錄女教職員與
學童如廁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之影像、畫面,涉嫌妨害祕密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
剝削防制條例等案。新北地方法院於20日深夜11時許裁定曾姓教師羈押禁見。
曾嫌以手機竊錄女教職員或女學童身體隱私部位,並將所得的影像、畫面存入家中電腦,
供己觀賞。新北地檢署婦幼組鄭淑壬主任檢察官、陳冠穎檢察官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
和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於19日搜索曾姓教師住所及國小工作地點,查扣相關
手機、電腦、電磁紀錄等物證,並通知被告及證人到案說明。目前承辦檢察官正積極清查
、比對相關物證,釐清被害人數。
檢察官於訊問完畢後,認被告涉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
第315條之1第2款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及違反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兒童意願使其被拍攝猥褻電子訊號等罪嫌,
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防制條例部分,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向法院聲請
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獲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MkoE7K
6.備註:
幹你娘真夭壽
偷拍國小生上廁所
太噁了吧
八卦-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