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204 ()》之銘言:
: 重機男撞賓士慘死全因超速?專家揭關鍵:非封閉這裡不可
連發文都不敢拿本名發文,要拿甚麼鬼"協會"名義發文的
這能算得上專家? 正規的專業發言應該也要說是某某協會XXX職稱吧?
臉書上一堆假專家,麻煩至少來個有藍勾勾的帳號願意表明身分,再說自己是啥專家吧
: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昨日在臉書粉絲團指出,從重機殘骸辨認,王男當時騎乘的重機最
: 高時速大約可到230公里,因此協會認為王男當時應該是「嘗試騎到極速,而且完全沒有
: 剎車,但他們認為就算王男再怎麼莽撞,當看到障礙物多少都會有反應,但他當時並沒有
: ,因此代表他「完全沒有察覺」名車從側邊開出來。
很好,第一段就試圖幫機車緩頰
請問他媽哪一條市區道路允許你可以「騎到極速」
我也很想在台北市大安區跟士林區她媽油門踩到底耶
騎車騎到緊繃難道是交通安全允許的?
: 加上當時外側車道還有另外1台車(代號B),協會認為王男騎乘的重機(代號C)可能剛
: 好在「B車造成的視覺盲點內」,所以名車(代號A)和重機才沒有看到對方。很多人認為
: 如果王男當時速度慢一點,車禍可能就不會發生了,對此協會也表示,這個答案可能是「
: 否定的」,因為「車輛在車道上的位置是隨機分布,ABC必然有一定機率在連線上,名車A
: 和重機C也就因觀測不到彼此而相撞」,因此車輛在某時刻於道路上的特定位置,與車禍
: 發生時的速度沒有絕對的因果。
鬼扯一堆,
連最基本的隧道效應(古早期教科書會寫管視角)都講不出來 在那邊扯啥盲區?
國外早就有研究,低於時速40公里時,一般人可見視野為104度左右
當速度提升到60-70左右,就會發生所謂的隧道視線,視野降到80度或更低
而隨著速度的飆升,平均時速150左右的可視視野剩下18度角
你各位自己可以拿量角器量18度角的視野有多窄
甚至可能連隔壁車道都還不一定能看到
回來看這件事情,今天機車騎士時速多少?
這個不是啥哪部車擋住哪部車的視覺盲點,
是你連正前方18度角的空間以外「你根本沒有視野」
這根本不是啥B車造成視覺盲區!根本盲你媽盲妳妹
而講個難聽一點,時速230公里=63.8m/s 我們取整數60m/s就好
配合肇事錄影可看出 當賓士要切入車道有先注意車道上無車才通行時
然後從路邊切入到撞擊點的車道上約2.43-2.56秒我們取中間值2.5秒計算就好
這是150公尺遠的距離!這是已經可從總統府正門口走到北一女走兩趟的距離了
就連高速公路上針對時速100以上的大貨車要求安全車距也只有80公尺左右,
我就問這個甚麼鬼扯協會,哪個駕駛能預判150公尺外的車輛兩秒後撞擊?
: 那是不是慢一點,車禍就不會造成死亡呢?協會給出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交叉撞的
: 撞擊速度就等於車速,即便是名車、重機因為彼此的盲點而發生碰撞,依照OECD撞擊曲線
: ,只要「時速在30以下」,就還有9成左右的生還機率。不過當時王男騎乘路段的速限是
: 70公里,如果當時他騎慢點,將速度控制在速限70公里內,協會仍認為「生還機率是近乎
: 為零」。
屁話,我也會說不要騎車就沒有生命危險
速限70的路段生還率為零,那你跟人家速度30以下有九成有個屁洨用?
而且在速限70的「內側車道」騎30是等著被追撞輾過嗎?
: 因此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認為,事故地點在未來應該要「封閉安全島的缺口」,因為只有將
: 它封閉「名車A只能依照路側起步的原則,跑到B車前方,或者在B車後方匯入,即便是ABC
: 三者再連成盲點連線,也不會再陷入彼此毫無覺察的AC交叉撞局面」。此外,在南或北側
: 稍微遠一點視距良好的地方設置「迴轉道」,讓道路兩側可以以安全的方式往來,讓道路
: 2側的駕駛,可以安全方式往來,也可以避免再次釀成事故。
超級沒有邏輯的一段話....
如果覺得「因為有缺口所以汽車會找那個地方迴轉」
這句話合理來說服要求封閉缺口
那是不是也能用一樣的邏輯說
「因為車道上沒有寫禁行機車所以機車會在馬路上蛇行亂鑽」
要求全線禁止機車通行?
顯然是說不通的,因為有無封閉安全島缺口跟本案來說根本並非因果關係的存在
回過頭來,就算今天按照這甚麼鬼協會的說法把安全島給封了,
汽車一樣會從旁邊匯入車道 然後變換車道至最內線才能迴轉,
到時不但不能透過直接視野觀察,
還只能透過後照鏡去注意後方狀況
今天就算給你兩秒去預防肇事,假設兩秒可行啦,
我再問,你們自己的後照鏡平常有往後照到150公尺遠嗎?
根本防不勝防!
我不曉得這個鬼協會一直再提完全正常行駛在路上而且無任何發生碰撞的B車做啥
根本沒有參考價值,
今天只要隔壁車道有車輛要匯入,假如這台C車(機車)在150公尺遠處就有看到的話
但沒有辦法在兩秒內做出有效減速跟撞擊的緩衝,基本上還是必死無疑
跟甚麼有沒有封安全島 一點都沒有關係!
想要找名目賺政府的工程也不應該是這樣混淆視聽亂帶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