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就是欠噴
重點就是政府沒懶趴又雙標
換臉是因為換到蔡英文和其他政客
所以才火速三讀
不然你看酒駕/神經病殺人
哪個政治人物受害?
刑責又有多少?
反正死的是別人
也不甘你屁事啊
站著說話腰不疼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拿換臉出來哭么的是有事嗎?
: 換臉沒有相關法條,僅能靠妨害名譽起訴
: 可除了當事人民事權益受損
: 也涉及刑事危害社會善良風俗
: 還有可能被中國利用影響國家安全
: 而"不滿勸說戴口罩"就"拿刀殺人"
: 兩個都有罰則,後者更有刑罰
: 請問還要立什麼法?
: 多立個不聽從戴口罩傷害/殺人罪?
: 想要見縫插針也要有邏輯
: 不要只會在網路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