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一診斷有精神疾病者一律判刑並處死!

作者: freebug (Freebug)   2021-11-21 20:39:42
從不久前的鐵路殺警案、王秉華事件
到超商店員被挖眼事件
今天又發生持刀刺死店員的案子
像這樣有什麼躁鬱症還什麼思覺失調症的
為何法律不明確規定:一旦被醫生診斷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
必須無條件接受判刑並立即處死
台灣社會就是「太自由(其實根本是放縱)」
導致養虎為患
才會有一堆人情緒控制不了亂殺人
所以到底為何不直接把全國患有精神疾病的人
通通抓去給斃了?
神經病犯案不應該享有特權待遇
反而要加重刑責才是
他媽的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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