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12812 ()》之銘言:
: 剛剛本肥和一位念法律系的朋友聊天聊到最近的超商殺人事件
: 本肥說台灣就是對精神病刑罰太輕才會讓這些精神病一再犯案
: 法律系的朋友就回本肥說問題不再刑責輕重
: 精神病犯案前不會看法條 所以刑責定的再重也沒用
: 他覺得還是要去理解精神病犯案時在想什麼 才能對症下藥減低犯罪率
: 像法律系朋友這種 覺得刑責輕重跟犯案率無關的說法
: 該怎麼反駁呢?
真的是外行。
重刑對精神病沒效但是對一般人有啊
直接立法認定所有勸誡他人不要做某些事例如戴口罩,亂丟垃圾,室內抽煙等等,全部以妨礙自由送辦,而且被害者還可以跟加害者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以後就再也不會有正常人會去勸人,只剩下神經病了才會這樣幹了。
誰說重刑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