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waja (瑪吉雅米)
2021-11-22 09:18:19重刑當然對犯罪率降低有用
前提是在充份採證的狀況下
廢死一天到晚提出的案例
都嘛是證據不足
像是江國慶案這種證據不足的冤案
但是像超商這種有明顯監視器採證下
如果還縱放兇手
請問立法的目標是什麼?
浪費大家的錢養警察、檢察官、法官嗎?
如果證據那麼明顯還輕判
給社會的印象就是
殺人無罪
法治蕩然無存
國家註定動盪不安
法律設置在那邊
違法的人證據確鑿
如果執法的人縱放人犯
不照法律執行
這樣真的合情合理合法嗎?
請問何來的正義?
就像宋襄公自命為仁義之師
卻下令不擊半渡
是假仁義真暴戾
對外犯的惡敵仁慈就是屠殺毒害國內的善良百姓
那些成天喊著要輕縱兇手的愚民
就是傷害百姓人身安全、迫害治安的元兇
※ 引述《abc12812 ()》之銘言:
: 剛剛本肥和一位念法律系的朋友聊天聊到最近的超商殺人事件
: 本肥說台灣就是對精神病刑罰太輕才會讓這些精神病一再犯案
: 法律系的朋友就回本肥說問題不再刑責輕重
: 精神病犯案前不會看法條 所以刑責定的再重也沒用
: 他覺得還是要去理解精神病犯案時在想什麼 才能對症下藥減低犯罪率
: 像法律系朋友這種 覺得刑責輕重跟犯案率無關的說法
: 該怎麼反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