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loette (三宅樹理)》之銘言:
: 兇嫌要結帳時,店員踩很硬,說「沒戴口罩就不能結帳」
: 最後被兇嫌拿尖刀刺死
: 現在兇嫌在警訊時當場掏出藥袋,說自己近日因睡眠問題求助精神科,對犯案過程
: 說他「不記得」,一下說在作夢,一下又說自己像旁觀的第三者
: 已經開始進行精神病脫罪的SOP
: 就像在工地負責工人的職業安全管理師一樣,如果太堅持就會遭到工人毆打辱罵
: 如果店員當初也不要踩那麼硬,484就不會被殺了?
你會有這樣的疑問其實就說明你不了解超商的運作系統,
今天超商會把規定踩這麼嚴,原因在於萬惡的課訴制度和
超商總公司那一端濫用課訴系統的緣故,
店員也不是沒事找事做,自找麻煩雞婆的去要求顧客戴口罩掃QR扣,
因為這都是雇用方(加盟主)要求他做的,
而加盟主為何要求?因為怕被客訴,客訴一但成立就是罰錢,
(我記得一條1萬還是1.5萬,三次列入不續約觀察名單,)
(前面就有文章說,店員要求掃QR戴口罩被客訴,不要求也被客訴)
超商系統噁爛的地方在於,這些客訴不管有沒道理是不是事實,
會不會成立全由接到電話的總公司端自我心證的獨斷判定,
完全不需要查證調監視畫面詢問當事店員,他們想成案就成案,
公司那端如果內部鬥爭剛好要搞這一區的區經理....
或許你說這麼不合理罰金能不能不繳能不能上訴?
超商簽約總公司方基本都有帝王條款的,加盟主只能任其魚肉,
罰金也不可能不繳,超商所有現金都是定期匯給總公司,
罰金是直接從返還的營利.績效獎金中扣除,沒得商量,
可能又有人說,店長加盟主要求,店員別管就好了,
客訴又不是罰店員錢又不會痛,超商人力那麼缺他們也不敢隨便開除,
你他媽頂頭上司每天給你結屎面在你耳邊碎碎念會舒服嗎?
好在萊爾富開第一槍說以後不管了,不過講是這樣講啦,
客訴會不會成,會不會罰加盟主還是他們說了算,新聞稿當個參考而已,
加盟主簽了約,基本就是覘板上的魚,任總公司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