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憑什麼兩岸離婚效力適用台灣法律

作者: lelingzi (三個字)   2021-11-22 14:46:26
※ 引述《Pittsburgh (Pittsburgh)》之銘言:
: 上個世紀台灣比較先進
: 中國女人搶著嫁到台灣
: 離婚效力用台灣法律無可厚非
: 但是這個世紀 多的是台灣女人嫁到中國掏金
: 應該改用中國法律才對啊
: 台灣難道還以為自己高高在上嗎
: 汪S離婚怎麼好意思用台灣法呢
: 應該遵循中國法才是
: 咁屋八卦
認真回,因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
第 53 條
夫妻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
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第 54 條
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結婚,
其夫妻財產制,依該地區之規定。
但在臺灣地區之財產,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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