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每隔幾個月就會有一次這種新聞
我就問啦
獨立專責的精神個案管理單位什麼時候要成立?
然後關精神病犯人的司法精神病院什麼時候要成立?
※ 引述《EBVirus (洨洨積極哥)》之銘言:
: 媽的咧
: 為什麼類似的事情隔沒多久就要重演一遍?
: 一堆人包括醫學專家都堅持精神病人要回歸社會
: 在社會跟社區治療最好
: 但現實就是這些病人回到社區根本都管不好
: 自己生病沒辦法管 家人朋友也不想理
: 然後放著就越來越爛
: 全部的管理就丟給衛生單位 衛生所來管
: 媽的咧
: 衛生所要打疫苗 要疫調 要做疾病衛教
: 要做癌症篩檢 要做醫療門診 要做長照
: 阿還要管這些精神病人
: 怎麼管?
: 一個衛生護士要管幾十個精神病人
: 有些搞不好根本也沒受過相關訓練是怎麼分級管理
: 你要一個女生單獨去家訪這些精神病人?
: 真的有辦法確實管嗎?
: 事實就是目前的政策讓根本辦法管理好這些病人
: 衛生所根本沒能力管好這些病人
: 如果上面真的重視這個問題的話
: 幹嘛不成立獨立的管理機構跟單位?
: 很難嗎? 是有多花錢一直不願意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