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系朋友說重刑無法遏止犯罪 怎麼反駁?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21-11-22 15:56:47
※ 引述《abc12812 ()》之銘言:
: 剛剛本肥和一位念法律系的朋友聊天聊到最近的超商殺人事件
: 本肥說台灣就是對精神病刑罰太輕才會讓這些精神病一再犯案
: 法律系的朋友就回本肥說問題不再刑責輕重
: 精神病犯案前不會看法條 所以刑責定的再重也沒用
: 他覺得還是要去理解精神病犯案時在想什麼 才能對症下藥減低犯罪率
: 像法律系朋友這種 覺得刑責輕重跟犯案率無關的說法
: 該怎麼反駁呢?
老實說他說的沒錯
只是這句還有個類似下聯的東西
「重刑不能減少犯罪,嚴格執法才行」
什麼叫嚴格執法
當然不是警察事後兩三天看監視器
事後找到人拘提起來這麼簡單
什麼叫嚴格執法
從精神病要吃藥管束
社福機構要瘋狂介入關心開始
都算嚴格執法
舉例來說 今天酒駕要罰9萬吊銷執照
這根本不痛不癢 因為警察抓不到
偷上車貪小便宜根本沒人知道
哪怕改成90萬
那些罰不怕的垃圾還是照樣心存僥倖
什麼叫嚴格執法
就是法官量刑不要亂來
什麼事實罪證量多少刑
不是什麼應無犯罪意圖
舉例來說 就算販毒運毒唯一死刑好了
但你想到法官會幫你說
「哪有人會把名字地址寫出來
一定不是要運毒」
你就覺得可能會「不算運毒嘛」
這就是人心存僥倖的地方
加重刑責的確可能不會有嚇阻性
比如5月說假消息要罰300萬
難你看那些黨的畜牲「立意良善不算造謠」
有嚇阻性嗎?
嚇阻性之不彰在於僥倖空間之膨脹
檢警單位、司法體系要是再有效率一點
再公正透明依事證判明一點
我想不用加重刑責
但是有嗎?ㄏ 司法改革 改你媽啦改
舉一個比較近的例子
重機嚴重超速是不怕吊銷執照?
不是 是因為他以為沒人看到嘛
請問兩項配套:
1.增設測速
2.再降低速限至50
哪項才可能降低本次案件發生率
應該很好理解執法嚴格性的重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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