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法官太混!開庭遲到叫書記官瞎掰

作者: WorkinChina (WIC)   2021-11-23 07:24:43
獨家|法官太混!開庭遲到叫書記官瞎掰「電腦有問題」 判罰63萬竟宣布選議員
蘋果新聞網
丁牧群
台北報導
13分鐘前
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翻攝張耀宇臉書
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在職時多次開庭遲到,讓當事人、律師、檢察官甚至其他法官枯
等,有次張男竟Line書記官「死了!我會遲到」、「先唬爛電腦有問題」,此外,張男
曾有29案逾期停擺,另有一件定應執行刑案,他遲未裁定導致受刑人被多關6天。諷刺的
是,今年5月職務法庭判已辭職轉任律師的張男罰俸6月,上周五張男接獲法院通知催繳
63萬元,竟當天PO臉書宣布參選台北市議員,結果反遭昔日同事掀底怒轟「不要再消費
法官這個職業了好嗎?」
職務法庭判決指出,張耀宇(39歲)的遲到事蹟包括2017年6月21日上午9時30分要開庭,
他於9時27Line書記官「死了!我會遲到!」、「書記官!靠你了!」、「先唬爛電腦有
點問題…」,書記官9點32分無奈回他:「好吧。」但沒有照他指示「唬爛」參與開庭的
人。
另一次是2018年3月30日下午2點30分開庭,張男又遲到,審判長等不到人,只好諭知暫
時休庭,等到2時48分張男趕到才開庭。同年7月6日開庭時張男乾脆搞神隱,審判長臨時
找其他法官代為開庭,張男竟連請假都拖拖拉拉,6天後才補請假。
至於張男出包害受刑人被多關6天之事,是一名林姓毒犯有2個犯行依法須定應執行刑,
2017年7月分案給張耀宇時,林男在台北監獄服刑,同年8月移到台北監獄新店分監。
職務法庭指出,此案案情單純,是可以易科罰金案件,但張耀宇收案後,疏未注意此案
判決結果是短期自由刑,且被告林男已在監服刑,仍以一般聲請案件有4個月辦案期限的
心態拖延未結,等到檢察官於同年10月發函催促,張男才在同年10月16日裁定林男應執
行有期徒刑8月,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但張男裁定前沒有查詢林男當時被關在哪個監獄,裁定仍記載林男在台北監獄執行,導
致書記官囑託台北監獄送達不成,拖到2018年1月10日才把裁定送達關在新店分監的林男
,造成林男被多關6天,林男怒向台北地院聲請刑事補償,北院准予補償1萬8000元確定
,後來張男和書記官被刑事補償審查委員會認定有重大過失,要2人共同賠償8成金額1萬
4400元。
職務法庭今年5月判罰張耀宇6個月薪水、63萬元,但張男沒等懲戒出爐,已於去年5月辭
職轉任律師,台北地院發現他至今仍未繳納罰款,上周五發出催繳通知,不料同一天張
男竟在臉書發文宣布參加明年台北市中正萬華區議員選戰。
張耀宇還在參選宣言中,強調自己當過法官,「我就讀建中、台大法學院,在台北地方
法院服務。一路的成長歷程都與中正萬華這塊土地密不可分」、「不論是過去擔任法官
的歲月,或者成為執業律師的每一天,我都堅守職業道德,為不冤發聲、為正義捍衛到
底」、「為了下一代的幸福,我宣布參選明年的中正萬華區市議員選舉」。
張耀宇的參選宣言隨即被一名台北地院法官留言打臉:「能不能不要一直強調自己當過
法官?你真的當圈內人不知道你做過什麼事情?當法官時開庭遲到,一堆案件遲延未進
行,都已經去做律師了,就不要再消費法官這個職業了好嗎?」
(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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