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747 (skate)
2021-11-24 13:40:32中時 蘇育宣
少年餵貓認識忘年交 他真面目超恐怖 只肖想「抓鳥」
一名侯姓男子因餵流浪貓與一名未成年少年認識,竟趁隙偷抓少年的生殖器,不顧少年說
「不要用」,前後猥褻4次。台中地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應執行2年徒刑。可上訴
。
判決書指出,侯男經常於台中住處的停車場餵食流浪貓,因此認識了同樣愛貓的國中少年
,在2019年7月間數次邀約少年一同上樓拿貓飼料,侯男則趁隙伸手隔著褲子抓少年的生
殖器一把,嚇得少年立刻離去。
同年8月間,侯男趁著少年的母親外出,便前往少年的家中,假意提供手機給少年玩,實
則把手伸到少年的褲子上方隔褲把玩,就算少年表示「不要用」,並用腳狂踢侯男,侯男
仍摸了2至3分鐘,此後至同年10月間,侯男又以類似手法猥褻少年3次。,經少年告訴母
親後,其母報警提告,全案才曝光。
侯男到案後,否認有對少年性騷擾或猥褻,辯稱是因餵貓才認識少年,去少年家時也沒有
抓對方陰莖,他知道少年是單親家庭,所以想幫助他,也把他當自己兒子看待,沒有惡意
。
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勘驗少年與侯男的錄音檔,譯文中侯男要少年準時去學校上課,沒
做到就要處罰,少年回應,「我可以答應你這個,但你不能摸懶叫」,侯男則回「好,我
不能摸你的懶叫」、「可是呢,你沒有聽話的話,我打懶叫」、「不能摸懶叫,可以,用
棍子打懶叫」等語。
法官認為,「懶叫」為台語俗稱的陰莖,在社會通念之下,「摸懶叫」並非日常用語,侯
男的舉止已逾越人倫界線,且與少年的對話均圍繞在少年的「懶叫」,足認侯男對少年的
「懶叫」存有相當的淫念,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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