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包恩
先不用笑中國
因為台灣的電子支付已經是這樣了
台灣的也不是說禁止個人帳戶用於收款啦
而是你要把單純轉帳功能當作收款功能來用的話很不方便
因為顯示的是你的本名+你的大頭貼 (而非攤販的名字)
再來 轉帳功能跟收款功能相比 轉帳功能操作上比較複雜
而且轉帳功能就只能用電支帳戶餘額進行轉帳 不能用信用卡
但台灣人在用行動支付上 絕大多數還是習慣用信用卡進行付款
會用街口綁銀行、LINE Pay的LINE Pay Money付款的人還是很少
(回饋比綁信用卡還少、然後錢又馬上被吃掉不能延遲付款,誰要用?)
所以在台灣 攤販想要用個人轉帳的條碼取代商家收款條碼幾乎不可能
光是用信用卡掃碼消費都有人嫌麻煩了,店家又用更麻煩的轉帳只會越來越少人用